本想去精神病医院治病,结果治疗结束出来后发现怀孕了,这种“神剧情”估计电影也不敢拍。
事件起因2020年的4月,河北某男子的妻子因患有精神疾病住进了当地的一家精神康复医院治疗。由于属于精神疾病治疗,医院要求进行封闭式的管理,不让家属陪同。三个月以后,女子出院回家,结果家人却发现她怀有身孕。
怀孕原因是医院护工所为在该女子家属到医院调查讨要说法后,医院的一名男性护工表示自己此前和这位女子发生了两性关系。
但男护工表示,自己和该女子发生关系属于双方自愿行为,没有女子家属口中所言的“强奸行为”。
强奸还是自愿在此前的报道中,医院认为该患者在与护工发生关系的时候已经属于治疗后期,精神状态恢复正常,属于“你情我愿的行为”。
但这个事情最大的关键就在于女子属于精神疾病患者,在法律的定义上属于没有性保护能力的人群,所以男护工表示的双方自愿的言辞我认为是站不住脚的。
按照法律规定,明知对方属于精神疾病患者,还与其发生关系,那不管是否属于自愿,都可以定性为“强奸罪”。
医院同样需要承担责任尽管在事发后,医院表示已经辞退该男性护工且扣发工资,但依旧认为此事跟医院没有太多关系,属于护工个人道德问题。
我认为这种“跟自己没有关系”的手法是完全不负责任的。首先,在强奸罪名成立的情况下,医院作为男护工的雇主,且案件发生在医院内,医院难逃其咎;其次,作为精神疾病类医院,平时应该有“安全照看患者”的规章制度,对于与精神疾病患者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更是绝对禁止的,结果该医院的护工还做出此事,那医院就绝对有监管教育不到位的责任。
结语当地警方目前已经介入此事调查,且警方陪同该女子到石家庄市进行精神鉴定,最终结果将在一个月后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