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250万美元,这是耐克在1984年提供给“菜鸟新秀”乔丹的一份天价球鞋代言合同。
乍一听好像钱不多,凭什么还敢称之为“天价合同”?但你得知道这是37年前的250万美元,那个时候国内的普通工人月工资大概也就在80元左右。
再换个角度解释一下,那个时候的NBA只有一位球员的球鞋合同超过六位数,那就是当时的天皇巨星贾巴尔,每年10万美元。
那耐克为什么选择一位新秀?又为什么敢给出如此大的代言合同?我们今天一探究竟。
走投无路的耐克找到被阿迪达斯放弃的乔丹各位在了解这个故事之前,一定要知道1984年的耐克还不是今天这个被熟知的体育巨头企业,而是一个在美国境内毫不起眼的小公司,甚至你可以说他不入流。
当时美国的体育用品市场几乎被匡威和阿迪达斯占领,很多NBA的球星也都是这两家公司的代言人。(如伯德、J博士、魔术师等等)
早已成名的巨星耐克根本就签不到,只能把目光转向年轻新秀。
耐克方面找到乔丹后,一开始沟通的并不算愉快,因为乔丹最希望的是阿迪达斯找自己代言。
偏偏当时的阿迪达斯还真就看不上乔丹,这才让耐克乘胜追击以一份“5年250万美元”的天价球鞋合同给成功拿下。
在当时众多巨星都只拿着几万美金的球鞋合同之时,耐克凭什么敢跟新秀的乔丹签下这样一份合同?
其实一切都是有预谋的,他们在用天价合同逼着乔丹成为巨星。
耐克给当时乔丹的新秀合同里加了这么三个条件:
1、必须拿到年度最佳新秀和三年内必须入选全明星
2、三年内个人场均得分必须达到20+
3、三年内球鞋销售额不得低于400万美金(据说这条是乔丹经纪人让加的)
备注:如果以上条件未达标,则合同第四、五年不执行
从这几个条件其实就很容易看出耐克的目的,就是要逼着乔丹在三年内成为联盟顶级球星之一,要不然这250万美元有100万是不属于你的。
乔丹的猛,真的是从进入联盟那天就开始了。
他新秀赛季拿到28.2分6.5篮板5.9助攻2.4抢断的超神数据,轻松将最佳新秀拿到手中,还直接入选了全明星的首发阵容。
而耐克和他经纪人要求的三年创造400万美元的球鞋销售额更是被乔丹“超超超额”的完成。据说在乔丹进入NBA的第三个月左右,耐克公司的销售额就突破7000万美元。
所以,新秀赛季结束后,乔丹就提前完成了自己球鞋合同里的隐藏条款,轻松拿下250万美元。
后面的故事相信大家都知道了,乔丹慢慢成长为NBA历史第一巨星,而耐克也跟随这尊大神的东风顺势成长为全世界范围内的最大体育用品公司。(市值超过14000亿人民币)
随后双方还联手创建了风靡全球的球鞋品牌——AJ。作为耐克的终身合伙人,乔丹每年可以从耐克拿到巨额的分红费用,单2019年耐克就分给乔丹1.3亿美元的红利。
1996年,再次带领公牛队拿下总冠军的乔丹开始对自己的薪水不大满意了。(那个赛季385万美元)
为了得到更理想的薪资,他放言要试水自由市场,这可把其他球队的老板乐坏了,纷纷投去橄榄枝。
其中传闻尼克斯的老板甚至拿出了空白支票让乔丹自己填,就为了招揽乔丹去纽约打球。(但真实情况尼克斯应该是提供了一份薪资+商业代言总价值在3000万/年的方案)
当时的乔丹正值巅峰,更是整个NBA的金字招牌,公牛肯定舍不得放人。
最终只能无奈的匹配尼克斯的报价,跟乔丹签下了两份天价合同。(第一年3014万美元、第二年3314万美元)
这份合同到底有多夸张、多天价?我们来好好对比一下。
首先,那个赛季的NBA球队工资帽大概是2500万美元。这意味乔丹一个人的工资比整个队的工资帽加起来还要多20%-30%左右。
其次,当时联盟的其他巨星年薪基本都在1000万以内,而且只有为数不多的几个人。(公牛二当家皮蓬当时年薪只有230万美元左右)
最后,如果以当时的数据来参照现在联盟的情况,按照大于球队工资帽25%左右计算,乔丹放到现在年薪就得1.5亿美元。(2020-21赛季NBA工资帽大概在1.16亿美元)
可以说,这样一份天价合同放在任何体育项目里,都是绝对的“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1997年的时候,国内普通工人人均工资应该都还在1000元以内甚至更低,乔丹的年薪就已经夸张到33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超过2.7亿。(按照当时8.2的汇率计算)
财大气粗的乔丹还在后来成功收购黄蜂队(前山猫队),成为NBA历史上第一位职业球员出身的球队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