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年前,河北某地就发生了一起三名女子涉嫌强奸16岁的未成年男子,导致该男子休克送医抢救的案件。其后男子家里报警寻求帮助,结果却因《刑法》无明确条例,没能对那三名女子定罪处理。
女性侵犯男性案例十四年前(2007年),才年满16岁的周某某在女朋友的邀请下外出参加朋友之间的聚餐。(周某某是河北永年县人)
整个饭局,除了周某某和自己的女友之外,还有两位年纪在30岁左右的女性,据说是其女友在社会上认识的朋友。
原以为是一场普通的饭局,却没想到在周某上厕所的期间,其女友居然伙同另外两位女子往周某的酒杯里倒入提前准备好的“催情药品”。
上完厕所回来后的周某丝毫没有发现异常,反而在女子们不断的劝酒下,喝了一杯又一杯。
本来年纪就小,又喝了不少酒,周某很快就醉的不省人事,随即被三位女子带往了酒店。
被带到酒店的周某在醉酒状态下遭遇了三位女子的侵犯,可能因为酒精作用及药物作用,周某出现休克状态。担心出事的三位女子赶紧将周某送往医院,一番抢救之后才得以脱离生命危险。
自己的儿子好端端就休克住院,周某父母在得知事情原委后,第一时间就像当地警方报警,欲寻求公道。
三女子供认不讳,却未遭定罪警方介入调查后,很快控制了三位涉事女子。
但让人没想到的是,尽管三女子对于其罪行全部承认,但最终公安机关却没有向检查机关移送处理此事。
而导致如此结果的主要原因就是:《刑法》没有规定强奸罪包含女性对男性的性侵犯。
而对于女性侵犯男性的情况,目前根据受害人的年龄不同,有对应判罚:
如果男性不满14岁,女性对其有侵犯行为,那有可能被定性为“猥亵儿童罪”,最高可能面临5年以下有期徒刑及其它处罚;
如果男性年满14周岁,女性对其有侵犯行为,那有可能被定性为“强制猥亵罪”;如果对受害人造成身体伤害的,可能被定性为“故意伤害罪”;
也正因为没有明确法律规定,所以周某此案的结果就是双方协商赔偿,弥补周某在此事中受到的身心伤害。
因此目前国内对于女性性侵男性,是不会构成强奸罪,但会面临其他罪名的定性。如强制猥亵或故意伤害。
所以,当遇到女性侵犯男性的事情时,报警肯定是有用的,但事件最终定性可能会跟大部分人的预想有所偏差。
但如果女性协助男性实施性侵,构成帮助罪名,也可以定性为强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