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违背体育精神,难道还有比作为东道主的韩国队在奥运赛场上公然围殴裁判这种行为更令人不齿的吗?
自己举办奥运会,自己搞小动作,输不起还打裁判,简直闻所未闻。
公平竞争素来是体育运动的基本法则,更是奥运精神的关键内核,代表着最根本的奥林匹克精神。
人类在体育项目中追求极限,追求更高、更快、更强的目标时,秉持公平竞赛的原则至关重要。
但凡事有阳即有暗,胜利代表一切的体育项目似乎更是如此。
为了成绩,注射药物、买通裁判、球员打假球,收贿受贿的现象是屡见不鲜,其背后藏着的全都是令人不齿的违背体育精神的行为。
比如2002年日韩世界杯韩国通过裁判“黑掉”意大利;比如里约奥运会美国女子4*100米要求重赛;比如1998年环法自行车赛集体“嗑药”事件......
但我个人认为,如果真要评选“最违背体育精神的不齿行为”,那1988年汉城奥运会韩国拳击队打裁判事件绝对“值得登顶”。
奥运会历史最黑暗的一天——韩国拳击队围殴裁判1988年9月17日,第24届夏季奥运会在韩国汉城正式举办。(现首尔市)
回顾历届奥运会,东道主申请增加优势项目或者在同等表现下获得更高的裁判打分并不罕见,甚至演变成约定成俗的“潜规则”。
但不管再怎么东道主,最基本的公平竞赛原则肯定要遵守,要不然不如关起门来自己发金牌。
但就是这么一个简单的道理,1988年的韩国拳击队就真没弄明白。
明眼人都知道,拳击项目向来就不是亚洲人的优势项目,更不可能是韩国人的优势项目。
拿不到奖牌才是情理之中,意料之内的正常现象。
偏偏当时韩国拳击队觉得自己是东道主,哪怕劣势项目也有冲击金牌的“机会”。(说难听点就是搞定了某些裁判)
而这种觉得自己就“不该输”的丑陋心态,在韩国选手范忠一对阵保加利亚选手亚历山大的比赛中被无限放大。
其实在这场比赛之前,韩国拳击队的晋级之路就已经背满投诉函,多支代表队都有抗议投诉过韩国拳击队频繁出现的“不公平竞赛行为”。
但那些投诉与抗议并没有影响到范忠一,在跟亚历山大的比赛开始后,就陆陆续续用各种违规动作攻击对方。
这场比赛的当值裁判叫沃克,执法向来严谨公正,对于范忠一的犯规动作也多次提出警告。
奈何范忠一压根就没把裁判放在眼里,照样我行我素,甚至多次用头部恶意撞击亚历山大。
但实力差距就摆在那,裁判沃克又执法公正,最终宣布亚历山大以4:1的比分战胜范忠一。
就在比赛结果宣布结束后,号称奥运史最黑暗的一幕直接上演。
韩国队面对败局难以接受,认为裁判执法不公,主教练及教练组成员直接冲上拳击台质问沃克。
而韩国拳击手范忠一也赖在台上不下去,寻思以此表达对比赛结果的不满及抗议。
甚至连场馆内的观众也开始恶意起哄,甚至情绪激动的人群还开始往场地内丢东西,场馆管理人员还把灯光给关闭了。
但人家沃克执法本身就没问题,你打不过就是打不过,围住裁判有什么用?
眼看无理取闹好像没啥效果,韩国队主教练和助理居然在全世界电视直播的奥运会上,开始对裁判动手......
奥运会的东道主打裁判?你没有看错,这也不是电影情节。
更令人不齿的还在后面,眼看教练开始揍裁判,拳击队的好多队员也冲了上去,甚至连部分观众也跟着“凑热闹”。
裁判组一看现场如此混乱,赶紧申请安保人员过来维护秩序,结果更令人目瞪口呆的一幕出现了......
本该保护裁判、维护秩序的安保队长直接脱了制服,冲上去就跟着一起打裁判!这位安保队长后来被调查时,对于打裁判的行为丝毫没有悔意,甚至“骄傲”的表示我打他是因为我爱国。
要知道奥运会历来就是影响力最大的全球性盛会,超过百余个国家都会对比赛进行电视直播,结果如此荒唐的一幕就真实的发生在1988年的汉城奥运会上。
裁判沃克更是在医院完成简单治疗后就连夜飞回新西兰,直接拒绝在韩国再执法剩余比赛。
超过百余年的奥运会历史,东道主围殴裁判的情况,似乎真的在韩国拳击队这空前绝后。
面对如此丑陋的一幕,国际奥委会及全世界观众都震怒不已,随即国奥委就责令韩国方面严肃查处相关人员。最终超过7位韩国政府官员被开除,韩国拳击队内多人遭遇禁赛处理。
为了成绩,为了奖牌殴打裁判,你以为韩国拳击队就会“收手”吗?
那届奥运会拳击比赛的决赛,被“保送”的韩国选手朴熙洪对阵美国选手琼斯。结果在场面明显劣势,在有效击打次数只有对方三分之一的情况下,裁判居然判朴熙洪获胜。(琼斯有效击打86次,朴熙洪有效击打32次)
可能自己也觉得丢人,朴熙洪在最后领奖的时候甚至都不好意思抬头看向观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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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届奥运会的“槽点、黑点”真的太多,几乎被公认为最黑暗的一届奥运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