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董艺术品若委托正规的拍卖公司进行拍卖,会有两个收费项目,即佣金和流拍费,两者都是合理的。
拍卖公司会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征集合法的拍卖物品,委托方可以把古董艺术品送给拍卖方,拍卖法经过鉴定后,如果认为可以上拍,便会同委托方签订拍卖协议,双方协商制定保留价、佣金和流拍费额。其中佣金包括拍卖方的宣传等各项费用。
如果拍卖一旦成功,委托方就要向拍卖方缴纳佣金,拍卖方会在拍卖成交金额中扣除。如果流拍了,委托方就要向拍卖方交付流拍费用。上述费用都是按照已经签订的拍卖委托协议进行的,合法合情合理。
拍卖方收取的佣金和流拍费是其劳动付出的费用,他们对于上拍的每件物品,都要组织人力进行各种渠道的宣传,投入比较大,因此收取协议规定的费用是合理的。
但是,目前社会上一些以盈利为目的,打着拍卖的旗号进行虚假宣传,高额收费的行为是不合理的,甚至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如果遇到一定要加以辨识并积极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