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应该是担心政策的问题,没事,可以的!理论和实际都是可以的。
作为我个人来说,原则上不建议这样做。因为这关乎职业操守的问题。如果一个人本身已经具备创业的能力,那么在单位理论上也是可以做出成绩从而提高收入的。
话说回来了,这也要区分具体从事的工作,如果工作是闲余时间较多的人,边上班边创业完全可。
2017年,政府已经“鼓励公职人员下海创业”了,记得人社部曾印发了《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支持和鼓励专业技术人员挂职、参与项目合作、兼职、离岗创业。其中,兼职豁然在目。那么意思是,在政策上,是完全可以的,已经不是以前“禁止经商了”。
规定对事业单位作为公共部门、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公职人员提出了一些要求,以避免在支持鼓励创新创业工作实施过程中产生“吃空饷”问题或产生类似过去“停薪留职”导致的诸多后遗症。
《意见》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一方面会减轻或部分减轻财政/企业负担,另一方面给创业的队伍中或多或少增添了一些知识水平、技术水平相对较高的人。只要工作、创业实践上安排得当,也有“二者兼得”的机会。
需要提醒的是:一要知道创业的风险,任何事都有两面性,在看到商机的同时,也要随时做好面对失败意外到来的防备。
二是一定要注意处理好公与私的关系,上班的同时经商,尤其是具有一定权限的人,很容易出现“以权谋私”等违法犯罪的情况,严格划清“公权”的界限,如因此“一失足成千古恨”那就有违初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