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绝对相信任何人,否则你会因此付出惨重代价",有道理吗?为什么?

看到这样的提问,不由脚底三分冷气暴起!

社会上大面积的勾心斗角,就是被这样的“价值观”传染的!

什么是绝对?什么是任何人?多重算惨重?

无脑的所谓鸡汤,真特么有毒!

信任是一种处世观,不像学分,有“及格”和“不及格”这样绝对的界限

一个人对周边其他人的“社会生活联系”中的信任,是基于一个目的,或者一种责任而存在的,千千万万这种“个人信任联系”交织成一张网,构成“社会诚信”从而间接搭建“全民素质”。

如果凡事一上来就考虑:我能信任对方多少。那这种“大家都这样做的结果”,必然是导致主事的人不会放开所有的手脚、帮称的人不会全力以赴,各自都为自己的“小九九”盘算着利益得失,不进阻碍了事业的进步(速度),更是给全民素质有着“降低水准”的副作用!

所以说,信任是一种辩证的态度,该信任的时候,那就是百分百的放心、放手、放权;否则,你达不到别人信任的能力,也不会接触到令其信任而涉及的内容。

信任,是基于实际事务后面的权责利行为,一定会有针对性

大凡涉及“信任”内容的时候,必然会对应联系到一系列具体行为。

警察追坏人跟驾驶员说:“借你车用一下,明天去公安局联系我取车……”,飞速将车开走,——这是源于老百姓对警察的信任。

老板对主管说:人事这块就交给你了,以后你全权做主。——这是老板基于此人人事方面的能力,全权信任的结果。

凡此种种,都是有具体背景下的对应信任。抛开具体的环境背景单纯谈信任的“绝对性”,那是空中楼阁啊。

信任背后的代价,不同的关系不同的级别,总体“盈亏比”不同

不理解这点是吧,这恰恰是我非常坚持的“信任处世观”。

打个比方:资金实力雄厚的一方,投入一笔资金给另一个“几无财产”的朋友,让他全权打理,自己一点不干预。那么这种信任就是【如再损失,对朋友可能是全部,对资金实力雄厚者只是小小一笔】。

这点类似于“我伤一刀,却可以救你的命”,有什么不对呢。

所以,对应于信任的行为,如果“自己、对方、社会”最后的结果是【总体收益为正】那么就是可以信任的——哪怕自己受损。

文章来源:网络整理
  • 发表于 2022-02-18 20:58
  • 阅读 ( )
  • 分类: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