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种情况明显是属于某个“担保公司”接了你的贷款之后的做法。此类贷款公司还算是比较“规范正式”的金融中间机构。
贷款公司此类业务一般都是“在某个银行获得了较大额度的授信”。在接到贷款客户之后,由贷款公司准备好贷款人一系列申请资料,自行审批后,报到授信银行发放贷款,所以,你的贷款“只是贷款之前的手续是贷款公司办理的,之后的所有手续资料都相当于你直接向银行申请贷款存档的”。
在这个过程中,贷款公司是你的贷款担保人。当你的还款出现问题之后,银行会在一个相对固定的逾期时间内(流行的做法是逾期3个月之后)直接扣划担保人贷款公司的保证金。
贷款公司之所以甘愿代你还款,是因为他们还在正常开办业务,为了银行给予的“大授信额度”不受影响,只好默认同意替你先还了。否则的话,开这类公司的人都是聪明绝顶的,怎么会无端替你还账。
这个时候,你再欠的就是贷款公司的钱,征信上面这笔记录从此也消失了。
至于后面欠的帐怎么办,你自己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去斗智斗勇吧,如果手头宽裕的情况下,还是建议至少将本金部分先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