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事件是好几年以前的事了:
2015年8月至2016年7月,某银行武胜县支行原赛马营业所客户经理刘某,利用亲友的身份信息及自己手中客户资料,及姚某等43人的身份信息,编造虚假资料,冒充某银行武胜支行赛马分理处主任胡某、某银行武胜支行客户部经理周某等银行工作人员的签名,使用胡某、周某在C3(中国某银行银行信贷管理系统群)中的用户名及密码进行网上审批操作,获取贷款1686万元(含已还7万元)。
刘某因为生意失败,欠下高额外债,个人财务状况极差,使用他人的信息资料从银行中套取贷款用于还债和自己使用。某银行武胜县支行原飞龙分理处主任李某帮助刘某制作了其办理的上述贷款中22人的部分虚假贷款资料,并通过刘某和胡某的银行信贷管理系统帮助完成部分贷款审批操作。
可以看出,这是一起明显的“内部作假骗贷案”(后被法院定性为“利用职务便利侵占银行财产”),其手段和技术含量并不高明,之所以能够成功,有以下几个原因:
基层银行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太差。作为基层支行的信贷经理和主任勾结,直接了当以占有的目的,使用他人身份证件,自行编造贷款资料、自行审批发放贷款。太猖狂了,这样的人是怎么进了银行的、进了银行之后是怎么接受职业素质教育的、又是怎么走上领导岗位的。
素质教育的重视,在一些重要的单位或部门,一定不能有意思松懈哦。
基层银行的各岗位印鉴、操作员密码管理混乱。在刘某1600余万元的贷款发放过程中,绝大多数都是他们自己操作的,一些具体业务岗位人员的印鉴和系统,基本处于虚设的状态,尤其是领导要用的时候,就直接默认“以他的名义代劳”了——领导要办的业务,还能有怀疑吗?
为了金钱不择手段的心理驱使下,银行经理也疯狂我们说,银行的工作人员,尤其是做到贷款经理及支行主任级别的人,常规外界心目中,理应是“见多识广”、“具有很高职业道德和素养”的人,但是,案中的刘某,因个人原因,在背负较大债务,经济困难的情况下,忘记了在一个人的道德本质,以侥幸的心态选择了铤而走险的不归路。
这种低级的错误,按理说不应该发生在“前途尚可”的银行高级管理人身上,但是却活生生真的发生了,这不能不让人感叹:挣钱是个来不得半点急躁的事,再大的坎,你在银行这个前景非常广阔的岗位上,抗一抗还能过不去吗?偏偏选择了犯罪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