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顺着“业务处理”的流程来捋一下,看看到底怎么办。
你手里拿着存单去银行取款,银行经过初步的搜索,发现电脑里找不到你这笔存款,也就是说,你这笔存款目前“没有了”(但不代表没有记录)。
这个时候,银行会怎么做呢?
1、毫无疑问,首先鉴定存单的真伪。如年代过久的存单,也许不是受理柜员本人能够鉴定得了,这时肯定会提交到后台,让其他“资格更老、工作年限更长”的员工来鉴定,真伪鉴定的依据因素很多,其中存单号与该开户日发生的同类也许是否连续、经办人印鉴、公章印鉴、手写存单笔迹等,都是需要识别比对的。
如果鉴定存单为真,接下来↓
2、其次是根据存单开户日,查找原始凭证银行留存联或原始开户记录。这个时候有3种情况:
a、纸质留存凭证找到,真实开户了;
这种结果是最好的,后续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银行有几种纸质档案资料是“永久保存”的,其中包含“开销户记录”、“客户挂失记录”、“转入长期不动户记录”。这种情况下,银行会告诉你,你的存单什么时间、什么原因已经销户了,包括转入长期不动户;
鉴于你存单还在手里,这种情况基本是挂失后销户的,银行销户时忘记收回也有可能(如无挂失记录),但概率极低。
b、存单开户当日及次日都没有找到任何记录,根本没开户;
存单为真的情况下银行才会去翻阅档案,(因为现在银行调阅档案的程序很繁琐,尤其是对于分支机构的人员。)
真实的存单,却没有开户记录,那么这是什么原因呢?毫无疑问,【内部员工作案】,“真存单假存”,在印鉴为真的前提下,可排除空白存单外流的情况。
当然了,这点从权责发生意义上来说是不需要你去分析的,你只需坚持【不能证明我的存单已经支取或者造假,就得兑付】,全面了解一下知识,可以更加游刃自如地应对银行有可能的敷衍、忽悠等,给自己增加更强的“维权力度”。
c、纸质会计凭证达档案保存年限后已经销毁;
会计凭证销毁之后,存单日当年“开销户记录”不会销毁,查找这个记录,后续参照步骤a~b,会得出同样结果。
综上所述,银行只要真实发生的业务,都会“有记录可查”的。根据上面的“银行通用业务流程”分析,如果最终银行给你的答复是“查无记录”,且没有足够理由证明你的存单“伪造”,那么,建议你:
可向银行阐述你的权利,要求对方承担兑付存单本息的责任,并可在无法协商之后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