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购房合同时,开发商把首付比例提高到40%,高出来的差价让打给一个私人账户,这个违法吗?

可以肯定的说,这个属于“开发商违法或违规”。

先根据后续需要做的事,尽可能分析一下开发商的动机。

1】收款发票怎么开

比如房价100万,银行最高可贷70万你只申请60万(这是允许的),首付的40万,30万交到公司账户10万到个人账户。

如果开具40万的收款凭证(发票或收据),那么开发商财务是混乱的;但是如果只开具30万的收款凭证,你愿意么?所以这点来说,开发商管理人当中,存在着某种“阴谋”,收款凭证肯定要给你40万元的,但是却有10万元没有入账……

至于具体是什么“阴谋”,那就不是外人可以知道的了。

2】开发商急于套现目的明显

一般来说,无论首付是30%还是40%,房贷申请下来后,银行也会“按规定打款给开发商”,那为什么要这么急着让你少贷款呢?理论上说,你贷款下来之后,贷出来的钱也会给他们的呀。

时间与额度!贷款审批需要时间,是其一,首付多10个百分点的钱开发商可以立即拿到,无需等待。其次是额度,房贷申请获批之后,银行会按规定留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贷款额的25~30%),也就是说,你如果按70%的贷款申请,开发商“过一段时间、多拿7万左右的资金”,而你按60%贷款,开发商可以“立即多拿10万资金”。


所以,这个开发商的做法“别有用心”是毫无疑问的,建议多与银行、管理部门联系,全面了解项目的风险与可信度,多到房屋开发实地考察,以防日后可能出现诸如“烂尾楼”之类的不利后果(不过这几乎没有可能被你考察到)

文章来源:网络整理
  • 发表于 2022-02-18 20:58
  • 阅读 ( )
  • 分类: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