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品领域,不是没有人打假,而是根本打不完。
收藏是个小众领域,不像生活必需品那样“赝品伤害面大”,因此,很多的“打假行为”都局限于“赝品侵犯某人利益的时候,由利益受损人出来打假”。
从实际发生的案例看,尤以字画类为明显。
(某知名拍卖公司展出的傅抱石作品,疑为假画)
也就差不多意思是:市面上的赝品不影响到我的利益,我是不会出来打假的。
正所谓:“赝品岂是池中物,一遇菜鸟横财飞”!
收藏品的世界里,自古以来,从生发机制来说,“赝品”现象是无法杜绝的收藏品领域,赝品的现象,自古以来还没有办法根治。
所谓有利益的地方就有犯罪的影子。
赝品这玩意,就像电脑病毒——总是“先进地走在杀毒软件前面”。
互联网中的这种“先有病毒后才有杀毒软件”的现象,与赝品一样的道理:赝品先出现,后面才会“打假的人或参照标准”。
因此,从生发的机制来说,收藏品领域的赝品,是永远伴随“收藏市场”存在的。
当前的法律体系,也没有一个系统全面针对收藏品领域而制定的制度收藏品领域,尤其是民间的市场,是个涉及面极度广泛的圈子,而且这个领域的“交易标的物”基本都是没有办法“使用量化的科学标准”去鉴定的。
因此,对于一件“交易标的物”来说,所有参与者都是奔着“我心里估摸着值多少钱”来作为价格标准的。
因此,当一件赝品展现在大家眼前的时候,自身不会跟你说“我是赝品”,这样在没有一个“科学的标准来鉴定他值多少钱”的情况下,价格多少的时候成交才不会被买方认为是“买到了赝品”呢?
这是个没有衡量的事。
比如某旅游区的“打碎玉镯事件”,40万的标价,30万的索赔,最后以3000元了解……
就充分说明了,打假,只能“一事一议”,看谁的知识面广、正义多、诚信好。
自身没有标准的一个玩意儿,你怎么去“权威地打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