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印度摆脱英帝国殖民体系以后就在宪法中正式废除了种姓制度,规定种姓制度非法。《印度宪法》第15条规定,任何人不得因为种姓、宗教、出生地而受到歧视。第17条明文废除了不可接触制。印度还实行了著名的“保留政策”,特意在国会、企业甚至大学生名额中为低种姓者保留一定的名额比例。
然而很可惜的是,印度至今,种姓制度在印度社会仍旧没有任何消亡的意思,反而愈演愈烈。种姓制度仍旧非常猖獗。
种姓制度起源于婆罗门教,来自于中亚的雅利安人入侵印度征服当地土著以后,逐渐形成了种姓制度,原本的印度土著变成了奴隶、贫民与贱民,而入侵者雅利安人成为了高种姓的统治者。“种姓制度”将人分成婆罗门、刹帝利、吠舍与首陀罗,还有四个等级之外的“不可接触者”,也就是贱民。
如今的印度,仅仅占据印度总人口不到3%的好种姓者,控制着7成以上的司法权与国会一半以上的席位,印度的低种姓尤其是贱民仍旧饱受歧视,甚至在灾害时,得不到应有的救助。印度种姓制度下,矛盾尖锐,高种姓与低种姓之间不通婚姻,甚至在一些偏远地区,高种姓者甚至害怕低种姓者踩到自己的影子。
而且因为种姓制度的影响,在印度,无论是好种姓还是低种姓,印度女性都保守歧视与压迫,印度女性被迫害的事情屡见不鲜,给印度造成了非常严重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