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指的就是清朝后妃们的首饰。后宫妃嫔在生前多多少少都会有些日常佩戴的首饰与皇帝太后赏赐的珠宝,生前,后妃们佩戴着这些珠钗翠环在宫廷之中争奇斗艳,死后,这些珠宝却并不会全部随着后妃陪葬。
一般来说,后妃死后,她们生前没来得及处置的珠宝除了少数会随她们葬入陵寝,大多数都由内廷回收再利用。
在很多人的印象中,用死人用过的东西是非常不吉利的,更何况皇家富有天下,珠宝而已何必去重复使用呢?清朝并非如此,满洲并不忌讳这些,同时清朝相对来说对于后宫妃嫔要“小气”很多。
自周天子以来,皇帝拥有三宫六院后宫佳丽三千,不过清朝在皇后之下,仅设立皇贵妃一人、贵妃两人、四妃六嫔以及若干贵人、常在、答应,规模上就相当小。嫔之下的庶妃甚至不能拥有独立的居所殿阁。不同等级的妃嫔所能够拥有的首饰佩戴也有严格的限制规定,等级越高拥有的首饰越多。
只有皇帝宠妃与高级妃嫔会有很多的珠宝首饰,后妃升遐后,如果皇帝对于她们相当宠爱,会将一部分首饰作为陪葬品,与后妃一起葬入陵寝之中长眠地下。
而大部分首饰珠宝,都会由内务府回收之后集中起来,有所损坏老旧的进行返修塑新,收入皇家库房,准备让皇帝赐给下一位主人。这也是清朝后妃首饰遗物的最主要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