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官员守孝三年,职位空缺后是如何处理的?

早在先秦,对居丧就有了一整套规定,父母与祖父母离世需要守孝三年,称作“丁忧”,不过那时这只是倡议,直到汉朝时期,丁忧才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硬性规矩。

居丧三年,对于官吏们来说就是所谓的“丁忧”,有人觉得丁忧就是辞职回家守孝,然而事实上可没这么简单,丁忧时期各方面都有繁琐的规矩。

吃:开始三天不能进食,表示哀伤没胃口,之后也只能粗茶淡饭清粥小菜,不能大鱼大肉更不能喝酒宴饮之类;

穿:要披麻戴孝,任何大红大绿鲜艳的衣服与绫罗绸缎都不能穿,最雷的是不能洗澡。

住:不能睡家里,要在坟边搭建草芦,“晓苫枕砖”,睡草席上,用砖头当枕头。

行:出入家门不能走正门,也不能走中阶。

其他:丁忧期间不能婚嫁迎娶,也不能过夫妻生活,不能听丝竹管弦,过年不能贴春联,任何喜庆娱乐活动全都不准。

显而易见,丁忧是一件苦事,但古人往往遵循得一丝不苟,甚至还出了很多丁忧的美谈,同时也有许多人因为违背丁忧的相关规制而受到严惩。

宋朝之前,人们对丁忧执行得很忠诚,毕竟从汉朝开始,官员们产生的主要途径除了出身门第之外就是“举荐”,而“孝”在当时是被举荐的重要标准之一。

正因如此,在将孝行作为入仕主要衡量标准的时代,丁忧被作为是当时孝的应有之行被极其看重,绝大多数人都很重视,人们在执行的时候当然也就相当严谨。

即便唐朝时期科举制已经比较完善,但对于孝依旧看重,在唐朝,“不孝”被列入“十恶不赦”之一的重罪,而且对此有详细的条款解释,其中就有丁忧期间嫁娶、作乐之类。

但是,丁忧很重要,可官员们丁忧一忧就是三年,位置空出来了,工作谁来做呢?于是,“夺情”制度应运而生。

夺情,又称作“夺情起复”,也就是夺其哀情令其复职,说的简单点就是,上面觉得守丧三年不合适,就会要求原本需要丁忧的人,回去执丧意思意思,然后赶紧回来继续工作。

丁忧有自己的一整套规矩,夺情也有:丁忧者闻丧后即刻汇报,回籍居丧百日,行“卒哭礼”之后,朝廷就出面命其夺情起复,丁忧者不能马上答应,要故意婉拒,几次三番之后才“无奈”答应夺情,回到岗位之上。

唐朝时期开始,夺情的名人就已经非常多,比如侯君集、长孙无忌、于志宁、房玄龄、姚崇、褚遂良、张九龄等等,都曾丁忧夺情。

丁忧夺情者,在三年居丧期间,在家穿丧服,上班穿低一级的服装,表示已除丧可正常办公,而夺情者也有禁忌,除了祭祀天地社稷,其他的吉事都不准参加。

能够享有被夺情对待的,通常都是朝廷要员,他们的职位突然空缺一时也难以填补,而低阶者的官印乌纱帽好不容易弄到手,不能随便丢了,所以他们往往主动求着被夺情。

宋太宗时期御史张廓在大中祥符九年上疏:京朝官定父母忧者,多因陈乞与免持服。

主动要求夺情这件事在宋朝算开了个头,但当时依旧重视孝道,这种事往往都比较少见,而且大多都是找关系暗中进行,并不普遍,然而到了明朝,就蔚然成风变成了一种习惯,明朝皇帝屡屡下诏,经常令丁忧者去职回籍,但效果甚微,清代亦是如此。

低阶尚且如此,末等的“吏”连求着夺情都没资格,所以他们干脆就瞒着不上报了,不过匿丧不报一旦被发现就是重罪,甚至要被充军,可即便如此,这么做的人还是如同过江之鲫。

丁忧在唐宋时期被破坏,与制度的设计有非常密切的关系,很多寒门子弟通过努力都步入仕途,但他们对于辛苦得来的官位自然也非常珍惜,丁忧成为了很多寒门出身官吏的绊脚石。

毕竟对于任何人来说,丁忧三年之后,原本的职位早就被顶替了,只能去候补的大队伍中重新等着,极少数人能够官复原职,何况丁忧之后去职降薪,需要蒙受很大经济损失,俸禄本来就很低的朝代,官吏们更加承受不住丁忧。

总而言之,古代官员丁忧,若职位太重要,一时无法补充,就只能夺情起复,可大多数情况都是,一人丁忧,迅速有旁人填补,古代候补的队伍规模可不小,位置空出来很快就会被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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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 2022-03-02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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