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有户人家的女儿过年回娘家,因在婆家有孝在身不能进门,所以娘家人全都陪着她一起在大门外面吃饭,既全了规矩又保了亲情。
的确听说过在有些地方,如果家里长辈去世,有孝在身的人,三年之内都不能与亲戚们走动来往,过年过节也不可以串门子,以表示尊重。
不过这样的风俗在我的故乡,似乎并不存在,或许以前有,但也被抛弃了。
先秦时,儒家提倡父母或直系尊长离世,子孙守孝三年,并且逐渐变成了制度。
按照过去的传统做法,守孝的时间为三年,在这三年之中,守孝者不能进行任何娱乐活动,也不能穿着绫罗绸缎,各种禁忌非常多。
守孝的时候,也并非是住在家里,而是在墓旁搭建草芦之类暂时居住,每天粗茶淡饭。
百善孝为先,古人对于孝道极其重视,因此对于守孝也非常看重,朝中有职者遇到父母祖父母等离世,需要丁忧回乡守孝。
甚至于,古代女子犯七出之条就会被休,可要是她们曾为公婆守孝三年,那就不能休。
守孝制度,反映出的是古人对于孝道的重视,但守孝的确会引起很多的麻烦。
孔子的徒弟宰予就曾因此反驳孔子,认为君子守孝三年,什么都不能做,必然导致礼崩乐坏与各方面的倒退,完全就是荒废时间。
也因为三年的时间实在太长,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开始不断缩减守孝时间。
最常见的做法就是,人去世后守陵七天,然后入土,之后百日之内不断上坟,直到一定期限就算结束了,而各地的风俗不同,期限也不同。
如今,人没了之后往往停灵三日就会安置,远没有从前那么规矩繁杂。
通常,人们将那些家里有直系亲属去世,尚且在守孝的人称作是“有孝在身”,过去有孝在身的人是不能做任何娱乐的,当然也不能到处串门。
尽管如今没有了过去那么多忌讳,但有些规矩还是保留了下来。
孝期之内,不能吃山珍海味,不能穿绫罗绸缎,不能声色犬马,不能面露喜色,任何会显得高兴的事物都是禁止的。
还有不少地方,过年的时候也不贴春联,因为春联是红色的。
总而言之,生活中的点点滴滴都要尽可能展现人们的悲伤与哀思。
时移世易,时代已经大不相同了,现代的人们对于亲人的离世当然依旧会悲伤,可逝者已矣生者尚存,生者当然更重要。
对于亲人离世的哀恸,在于心,而非表象,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如果还是像过去那样,处处刻意展现,倒是有点像阿庆嫂一般。
从前的规矩是三年孝期之内不可作乐不可走亲戚,现在的习惯,通常是在人去世后一个月、四十九天或者三个月之内不可如此,意思到了就行。
规矩总是人定的,今天对于很多不合时宜的旧俗,已经抛却或者大大简化。
今天,有什么经验需要分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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