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文化中,似乎只有男子才能继承到家业,不过宋朝是古代的一个例外,有很多其他朝代的所通行的惯例规矩,在宋代是不适用的。
《知否》的背景就是宋朝,而男主顾廷烨,以外孙的身份继承了外祖父的巨额财产。
或许有许多人觉得外孙继承外祖父的遗产,这种事在古代是断然不可能发生的,可如果仔细研究之后就会发现,事实未必如此。
首先来回顾一下,《知否》男主顾廷烨是宁远侯顾偃开的次子,其生母白氏乃盐商之独女,注意白氏乃是家中的独女,没有其他的兄弟姐妹。
由于宁远侯府欠下了巨额债务,为了解决经济危机,顾偃开的原配夫人大秦氏“去世”了,白氏带着惊人数额的嫁妆过门成为了继室,随后生下顾廷烨,只不过没多久以后,白氏也离开了人世,顾偃开又迎娶了大秦氏的妹妹小秦氏为续弦。
虽然顾廷烨也算是侯府嫡子,但他有个父亲原配所生的哥哥顾廷煜,还有个现任继母小秦氏所生的弟弟顾廷炜,顾偃开对其态度冷淡,他在侯府也是处境尴尬。
在原著之中,顾廷烨被自己的继母与兄弟各种坑害构陷,整个顾氏一族的人都将顾廷烨当做是外人,到处对其泼脏水,弄得他声名狼藉。
而就在这种状况下,顾廷烨的外祖父在临终的时候,留下了一份遗书,将自己惊人规模的家业全部都交给了外孙顾廷烨,这也奠定了后来顾廷烨超级富豪的基础,拿着这份遗书,白氏一族的其他分支,根本争不过顾廷烨。
其实说起来,白老太爷的遗书算是一份赠予声明,按照传统习惯,古代通常都是“男子死而无继”,就是说没有儿子的话,家产就算无人继承了,称作是户绝。
若是按“吃绝户”的规矩,一般一户人家没有男嗣继承,最后留下的财产就归同族分支的其他各家共有,这种现象在古代是很常见的。
很显然,顾廷烨的外祖家里就算是“户绝”,不过原著里的设定有点不同,因为白氏早就已经完成分家,白老太爷的巨额资产都是分家后自己赚的,他虽然没有儿子来继承家业,但他的财产与自己白氏族人,也并没有直接的关系。
宋朝不同于其他朝代,作为古代经济发展的一个巅峰时期,宋朝拥有大量对于财产保护的保护制度,宋代户绝之后,还有立继与命继制度。
所谓的立继,就是说家中没有子嗣的情况下,可以过继一个孩子来继承家业,这也是古代的一种寻常现象,而嗣子拥有与亲生子同等的法律地位,有嗣子就不算户绝。
顾廷烨的外祖父母都没有进行立继,而且早早去世了,而这种情况下,还有命继,也就是由户主的近亲属指定一个子嗣来继承,命继不同于立继,前者是将子嗣过继过来,而后者是将财产转移给其他的子嗣,两者地位完全不同。
原著中,白老太爷的侄子白亭预就说自己曾被白老太爷立继,然而实际上,白亭预因为想要谋取财产,已被白氏从族谱上除名,根本不能与顾廷烨争。
户绝在其他朝代说的是没有儿子的情况下,可宋朝时期,却保留了女儿的继承权,虽然宋朝没有儿子也算是户绝,但却没有否定女儿的继承权,这在古代是很罕见的。
在宋朝的《宋刑统》之中,对于户绝者的资产继承有非常详细的规定:户绝者家产,有出嫁女者,三分给予一分,其余并入官,如有庄田,均与近亲承佃,如有出嫁亲女被出及夫亡无子,并不曾分割得夫家财产入己,还归父母家后,户绝者并同在室女例。
说简单点,出嫁的女儿可以继承三分之一的财产,而还没嫁人的女儿可以全部继承,在宋代的实践当中,出嫁女儿通常都是继承一半的娘家财产。
不仅如此,宋朝还规定那些在丈夫死后没有孩子的,没有分割到丈夫家里财产的,她们也能像没出嫁的女儿一样继承娘家的财产。
宋朝的财产继承对于女子的照顾,堪称古代的巅峰,有诸多方面的照顾,只不过在很多时候女眷继承家产,都会遭受到宗亲的刁难,所以民间也就产生了“吃绝户”这种陋习,所以当时很多人即便有女儿,也会进行命继,以防止吃绝户发生。
用今天的话来说,顾廷烨继承其外祖父的家产,算是一种遗嘱继承,白老太爷是以相当于赠予的方式,将自己的财产交给了外孙,这在宋代是可以做到的,其他朝代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