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不到一个月,我们即将迎来第35个教师节,今年教师节的主题是:庆祝新中国七十华诞,弘扬新时代尊师风尚。 在这种背景下,常某一案翻案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否则,此风气一开,必将引发教育动荡。
今天上午,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常某寻衅滋事案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了上诉,维持原判,常某获刑一年六个月。常某父亲得知这个消息,非常失望,关于是否申诉,他表示还需要和家人继续商量。
看到这个新闻,我特意去看了下常某的二审辩护律师周律师的头条号,想知道周大律师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发现周律师除了导演了一出”忏悔信“之外,最近没有对常某案提出发布任何评论,也许周律师知道,此案的成败就这样”忏悔信“能否博得舆论的同情,能否”绑架“张老师原谅常某吧,但是”忏悔信“一出,并没有出现什么效果,反而让大家一眼就识破了它的目的。
常某打老师案,既然被判定”寻衅滋事“案,就说明它已经突破了打架斗殴的治安案件的范畴,法院只所以这么判,是因为这件事影响已经超过了个人恩怨这个小的范畴,上升到对尊师重教风尚的严重冲击,按照常某的行为,量刑标准最高可以判处五年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而判一年零六个月,实际上已经考虑了事件的来龙去脉和危害程度了。
对于常某的老父亲的行为,周律师解释为这是”护犊情深“,是在情绪崩溃后的过激言论,不必当真!但是,一次情绪失控,可以理解,多次对媒体表示对判罚的失望,恐怕就可以理解为”真情流露“了吧,如果常某的父亲能够一开始就认识到儿子的错误,态度积极诚恳地认错,这个案件的结果也许不会是这样;常某的父亲的这种态度,也让我们可以理解常某为何睚眦必报,对于老师的打人行为,20年都不能释怀的原因了,有其父必有其子嘛!
这个案件已经出了最终的结果,不知道常某的父亲是否还打算在教师节那天,到张老师所在的学校“负荆请罪”了。
这个案件这么三番五次的折腾,其实最大的受害者是常某,毕竟帮助一个人重燃希望然后再无情地浇灭,是一件非常虐心的事情。冤冤相报何时了,希望常某和家人能够吸取这个沉痛的教训,希望全社会能够在这件事中吸取教训,也希望所有老师了解自己的不当行为对学生身心所产生的深远影响,关爱学生,形成良好的师生关系,家校合作,共育英才,当老师和家长、学生走向对立面时,我们的教育就彻底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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