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在校护士(无资格证)对落水者施救,但是落水者仍然死了,护士被起诉,会承担责任吗?

回答:

死者家属的做法有点儿过了。

海宁市第二人民医院的护士褚雅琳,中途见一老者落水,被人救上岸之后,她奋不顾身,立即实施抢救。该女孩虽费尽心力,老人还是去世了。

客观地讲,落水者没有救活,可能是老年人经过掉下水,又打捞一番,因为年纪大不经折腾,也可能是在水中时间过长己失去生命体征。女护士与落水者素不相失,不可能有个人恩怨,不会有故意加害落水者的可能。

一位护士,即便没有证,对落水者的常识性施救方法还是应该懂的,出现误操作的可能性也不大。

在没有人协助的情况下,独自不辞辛劳对落水者进行施救,已彰显了她见义勇为,热心帮助落水者的优秀品格。

对于这件事,由于落水者最终还是死了,家属心里一定很悲伤。于是就把落水者死去的责任加在了护士身上。

但家属在自己悲伤之余,更应该想想女护士救人的初衷,想想素不相识的人,却能在自已家人特别需要时出手相救,实在太让人感激了。

家属本该置一份厚礼登门感谢这见义勇为的女护士。可这家人不但不谢,反倒把女护士告上法庭。说她施救没有资格证,非法行医云云。这确实太让人寒心了。

按照这一家的做法儿,若大街上有人对别人实施不法侵害,路人想见义勇为,可自己不是警察,没那个管别人事儿的证,也只好走开了,即使是警察,欲上前救助,伸手一摸,今天因休息没带执法证,也只能走开?笑话儿不?

见义勇为不需要什么证件。该护士不但不会承担责任,还应当受到褒奖。

  • 发表于 2022-03-21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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