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题主的这个问题来看,你是个善良而又热心肠的人。
从你提出问题的语气来看,好心让邻居家的孩子在自家吃饭,结果鱼刺卡了喉咙,而对方要你赔500元钱,你心里感到有些委屈。
从法理上来讲,其实你是有过错的。让你赔钱是合理的。
这就好比你开自己的车,让别人无偿搭乘你的车,出了事故伤到了人家,你必须赔钱给人家是一个道理。
你留人家孩子在你家里吃饭,你就有了保障人家孩子(在你家吃饭时的)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你的过错就在于好心办了坏事。
带刺的鱼本来就是危险食品,很容易卡到喉咙的。是你事前缺乏预见性,没有预见到危险事情的发生。
如果你在给邻居孩子吃鱼的时候,先仔细地把刺给挑一挑,并告诉孩子一定要防止鱼刺卡着喉咙,或许就没有这些事情了。
才让你赔500元钱,孩子伤的并不重。这是不幸中的万幸。
万一孩子卡得需要做大手术了,那就不是500元钱可以了事的了。
所以你应该庆幸自己,没有因为自己的不小心惹来大祸。
至于你的邻居,也多少有点奇葩。
一般来说,对于好心对待自己孩子的人,即便有点过错,也不会去追究的。甚至会用好言语去安慰对方。
你邻居向你追索500元钱的赔偿,说明这个人不够地道,不懂人情世故。是一个只认钱不认人,缺乏人情味的人。
500元钱花得不冤枉,一是你有过错存在,二是让你看清了一个人。不和这样的人交往,今后会避免许多麻烦。
这件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即便是好心办好事,也要把好事办好。
这正是:小心驶得万年船,无义之人莫交往。
今天,有什么经验需要分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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