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应当配发工作服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笑话!人民陪审员如果穿着专门的制服还叫人民陪审员吗?‘’
依我之见:人民陪审员体现的是非专业审判的‘’人民性‘’,反映的是司法民主的本质属性,即‘’各行各业‘’守法公民的多样性,如果人民陪审员也象专业的法官丶检察官丶律师丶司法警察一样在出席法庭时穿上专门的制服,佩戴上专业人员的徽章,那样混同于专业司法人员那还能叫‘’人民陪审员‘’吗?当人民陪审员已不具有广泛的人民性特征之时,我国的司法民主又如何体现呢?所以,人民陪审员就应当具有鲜明的‘’各行各业‘’的面孔和穿着打扮而不需要统一制服来展现‘’官‘’的形象。
有人说‘’人民陪审员不穿着专门的服装不好履行职责。‘’
那么,是否人民陪审员一旦穿上统一的制服就能履行好职责呢?那倒不尽然。
依我之见:人民陪审员是否尽职尽责不在于着装是否专业统一,而在于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必须心中明确自已的职责、在庭审过程中在审判长主持对案件不清楚的该发问的一定要问,充分发挥‘’审判者‘’(法律规定:陪审员与审判员具有相同的权利)的作用,庭后合议时应当知无不言丶言无不尽,而不能象过去不少陪审员仅仅伴演个陪衬的角色。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文章转自:唐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