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转交税务征收,企业应该怎么办?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从2019年1月1日起,国家要求社保部门征缴社会保险费的职责移交税务部门。而且还要求所有的非税收入都将逐渐移交税务部门,成熟一批,划转一批。国家这样做主要是想让税务部门作为国家唯一征收机构。
税务部门依据功能强大的金税三期税务系统,能够在全国范围内收集各种企业财务税务信息,并在2019年3月1日实施地税国税并库运行。
由于过去企业缴纳社保费,缴费基数多数都是按最低缴费基数自主申报。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保的行为,在广大民营私营企业中尤为盛行。另外,还有不为职工缴纳社保的现象。由于社保部门检查的较少。造成了企业过去大量偷逃社会保险费的行为。
企业担心一旦并网之后,根据过去申报的税务信息,企业会面临大量社会保险费补缴的难题。很有可能导致企业破产。
由于广大民营私营企业是整个社会就业的造血机器,提供的就业岗位约占社会总岗位数的70%,新增就业岗位约占社会总岗位数的90%。所以,国家会以稳定稳妥为主推动社会保险费的征缴。
为了稳定企业信心,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的时候,多次明确强调,保持现有的征缴模式不变。
山东、北京等一些省市,直接是企业社保的征缴职能没有划转。划转的只有城乡居民社保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保。
河北等一些省市则是实现了征缴职能的划转,不过相关省市在划转通知中明确指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核定工作仍然由社保部门进行。并没有实现跟企业申报的信息数据挂钩。
国家还明确,各地区不得增加小微企业增加实际缴费负担的做法,不得自行组织对企业的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除非劳动者维权。
国家还在推出更重大的利好,要求各省市可以将企业负担养老保险缴费部分降至16%,以前是要求可以降低到19%,不得超过20%。预计这一项措施就能够减轻企业负担7000亿元。再加上国家推动的增值税降税,预计总体减费降税规模至少超过2万亿。
这一系列措施,彻底的降低了企业负担,有助于实现放水养鱼。有利于企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
但是对于企业来说,要想长远发展,还是应当善待职工,合法缴费。因为随着社会诚信系统的不断推进,不诚信的、违法的行为只会寸步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