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对职工以后的退休金有影响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国家明确降低企业负担3000亿,养老待遇会有影响吗?
国家近日印发《降低社保费率综合实施方案》,对有关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负担情况作出了一揽子的统筹实施方案。
具体实际上有6大部分内容。
第一,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19年5月1日起,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6%的,可以降低至16%;目前低于16%的,要研究出过渡方案(应当是提高至16%,目前主要是广东和浙江两省,缴费比例是14%)。
第二,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将阶段性降费时间继续延长一年。工伤保险累积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23个月的可以再次下降20%,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的,可以下调50%。
第三,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以本省城镇飞私营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此核定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
第四,2020年底之前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全省统筹统支。
第五,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比例至3.5%。2018年是3%,效果还是非常明显的。
第六,稳步推进社会保险征缴体制改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其他险种的缴费,原则上保持现行征缴体制不变,稳定缴费模式。各地不自行组织对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剿,不采取任何增加小微企业实际负担的做法。
6大举措,统筹兼顾,能够有效降低企业社保费率负担,2019年预计将降低企业负担3000亿元以上。
缴费比例降低,对于职工养老金没有影响相关措施中,关于将企业负担部分的缴费比例由20%下降至16%,实际上不影响职工养老金待遇。
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是跟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挂钩,本人的缴费指数挂钩以及缴费年限挂钩。
缴费指数等于缴费基数除以当年的社平缴费基数,所以跟缴费比例没有关系。
个人账户养老金等于个人账户的累计储存额除以退休年龄确定的计发月数。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实际上是跟个人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目前是8%)有关,另外还跟国家公布的养老金记账利率有关。一样跟企业负担的缴费比例没有关系。
所以,缴费比例调整不影响退休人员养老金计算。
缴费基数是一个难题,肯定会影响养老金。缴费基数的统计口径变化以后,将会产生一系列非常麻烦的影响。
原先的统计口径是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这个工资水平是非常高的,比如全国2017年城镇非私营在岗职工 社会平均工资是6193元,而城镇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只有3813元,相差2380元。而且再提醒大家一次,这都是城镇职工的待遇。我们国家还有一大部分农村人口呢,所以,很多人过去老抱怨被社会平均工资抛弃也是这么一个原因。
改由加权计算全口径社平工资之后,相应的社平工资会大幅降低。天津市早已经改由这种模式计算,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是5607元,而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是7073元。
国家要求要确保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如何衔接呢?
第1部分,个人账户养老金待遇。
一般来讲,缴费基数降低,划入个人账户的养老金就降低。由于国家规定,企业要按照上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给职工缴纳社保,所以这一点是实事求是的,不存在变通,降低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国家允许其按照省平工资的60~300%自由选择缴费基数。所以,是自己选择,也没有什么可抱怨的。
毕竟按照较低基数缴纳社保,虽然个人账户养老金低,但是毕竟缴费的时候省钱了。
第2部分,实际上是基础养老金待遇。
基础养老金待遇,按照天津的较为成熟的计算模式,应该会继续沿用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计算。不过,在用于计算缴费指数时,仍然会使用本人实际缴费基数除以当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计算缴费指数。可能产生的影响就是缴费指数有可能会低于0.6。
其实跟个人账户养老金一样的道理,毕竟缴费的时候自己省钱了,也没有什么可抱怨的。如果个人有需要,可以按高基数缴费的,这也没人阻止。
综上所述降低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不会影响相的待遇。降低社会平均缴费基数下限,肯定会影响下限缴费人群的退休待遇,但是他们是欢迎,因为缴费钱数(负担)下降了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