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后养老保险就要降了,那对于自由择业者的交费也会降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说起5月1日的养老保险降费,对于大家来讲是一个最直观的印象就是降低社保缴费。
但是在具体操作中却分为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降低缴费比例,二是降低缴费基数。
我们缴纳给社保的保险费用,就是缴费比例乘以缴费基数。比如大家最关注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本人承担缴费基数的8%,用人单位一般承担13~20%。
按照最低缴费基数3000元计算,每月职工本人需要承担240元,用人单位一般需要承担390元到600元。按照高比例缴费的话,一年1万多元。所以,很多企业反映负担很重。
这次国家提出要降低社会的社保负担,因此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降低社保费率综合实施方案》,一方面要降低企业缴费的比例,另一方面要调整社保缴费基数。
降低企业的缴费比例,主要是将企业负担部分由最高20%可以降低到16%。大约能够降低企业负担3000亿元左右。企业缴费比例降低,对于多数地区自己缴纳费用的灵活就业人员来说,是没有多少影响的。
因为,多数地区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的比例是20%,相当于个人承担8%,同时承担企业的12%。这可以说是全国最低的水准了。因为,我们在实施养老保险基金全国转移的时候,要求转移的比例就应该达到20%(个人8%,统筹12%)。除非像杭州一样,有特殊照顾政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照养老18%的比例缴纳。但是杭州的最低缴费标准是80%,目前按照国家规定,应当予以降低到60%。
另外,上海的灵活就业人员,实际上养老保险是按照28%比例缴费的,如果按照调整后的比例应当按照24%缴纳,上海灵活就业人员这次可能会降低负担了。
对于全国灵活就业人员来讲,影响最大的可能就是社保缴费基数降低的问题。目前全国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人数大约占全部参保人数的1/4。他们的缴费基数一般是按照社平缴费基数的60~300%确定。
社平缴费基数则是按照上年度省平或者当地统一公布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来确定的。由于是城镇非私营单位,因此相应的基数会非常高。这次国家要求调整的是,要按照全口径单位的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来进行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核定。
天津市实际上早已经实施这种方案。2018年用于计算养老金的社会平均工资是7073元,而用于社保缴费的社会平均工资则是5607元,相差26%。如果按照天津市的标准,预计全国最低缴费基数都将会下降1/4~1/5。
缴费基数下降的情况下,即使缴费比例不下降,参保人员的负担也能够降低1/4~1/5。以青岛市为例,2018年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保是一年缴费是7644元,降低1/4,一年的负担将会降低到5700多元,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负担将会大大减轻。
所以,不管怎样国家降低养老保险负担的方案是一揽子性的,既包含了企业,也包含了灵活就业人员。或许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能够从1月1日开始执行呢,至少全国多数地区都是这样的。每年公布的社保缴费基数北京和青岛都是从1月1日开始执行,上海市、天津市从4月1日,广东、江苏是从7月1日。
希望执行的越早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