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该怎么买养老保险,对已缴纳部分有什么影响?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很多人对离职后自己购买灵活就业人员社保,保障社保不断缴后,有各式各样的疑问,比如以下这几点:
1、在单位缴纳时基数很高,比如是按照300%缴纳了17年。离职后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80%继续缴纳10年。那等60岁退休时,到底按照什么基数给退休金呢?不会安装80%的缴费基数,再乘以27年吧?那还不如不续缴呢。2、医疗保险部分到底要持续交够多少年才能保证退休后可以不继续交医疗保险费用但有医疗保险待遇?因为不可能一直交社保直到退休。
3、以自由职业身份买的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还能维持在90%的高位吗?我记得职工医疗是可以报销90%的?
4、异地医疗除了医保账户上的钱没法直接去药店买药之外,还有其他什么区别吗?
关于这些问题,要分为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待遇问题来分开回答。
依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企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医疗等5项保险,保险费用由企业和职工按国家规定承担。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费用有本人承担。
既然是一种保险,那么就是一种待遇。
关于养老保险待遇,需要等待职工退休后才能计算。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到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才可以办理退休,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
相应的基本养老金待遇计算公式是国家统一计算公式了。主要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
先说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实际上是个人账户的累计余额除以退休年龄确定的计发月数。
个人账户的余额,实际上是我们每月交费基数按照8%比例划入的。然后,我们每年个人账户计发国家公布的相应记账利率。2016年是8.31%,2017年是7.12%,2018年是8.29%都不低。
可以说我们每月的缴费基数决定了划入的金额,然后再产生后续的利息影响。因此,以后缴纳养老保险的多少,不会影响以前的养老金个人账户待遇。
基础养老金待遇。
基础养老金等于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本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实际上是历年缴费指数的平均值。缴费指数是每年本人的缴费基数除以当年的社平缴费基数,得到的比值。
精通数学运算的人可以发现,我们的基础养老金实际上也是逐月或者逐年累加起来的。
我们只要按照300%缴费基数缴费,一年就可以领取2%的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基础养老金;如果按照80%缴纳一年可以领取0.9%的社会平均工资的基础养老金。
按照300%缴费基数17年,按照80%缴费基数10年,结果应当是43%的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基础养老金。
如果我们先算缴费指数,实际上就是17年缴费指数是3,10年缴费指数是0.8。再算27年的平均缴费指数是2.185。
然后套入计算公式,计算出来的结果是42.9975%的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
所以,结果是完全一致的。
因此,后续每一年份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跟以前不一致,不影响以前积累的任何养老待遇。
关于医疗保险,《社会保险法》确实规定,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国家规定年限,全国并没有统一标准,实际上是按照各地的规定执行的。或许未来以后实现医疗保险全国统筹以后,能够有更明确的规定。
医疗保险的住院报销待遇,实际上是跟我们本人的缴费基数没有关系的。绝大多数情况下,60%缴费基数和300%缴费基数,报销比例待遇是完全一样的。
不过有一部分待遇是不一样的,那就是划入医保个人账户的部分。职工本人缴纳的个人部分,也就是缴费基数的2%全部进入个人账户,各地一般还有统筹账户的部分也按照缴费基数划入个人账户的,因此职工也谈不上吃亏。而很多地方的医疗保险缴费,压根就不是以职工本人的缴费基数为基准,而是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为基准,将用人单位缴纳统筹医疗保险部分作为法定义务,跟职工撇开关系了。而且未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以后,这种做法会越来越普遍。
关于医疗保险的异地待遇问题,实际上是享受医疗保险缴费地的异地报销待遇,而不是在住院地享受当地的报销待遇。具体标准还是需要咨询参保地的医保部门。
所以,国家对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还是相当有优惠照顾的,参保之后不会影响以前的社保缴费待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