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公公婆婆或岳父母的花费,可以享受个税抵扣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2018年10月,为了推动减税降负,国家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修改,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由原先的3500元,变成了5000元。
同时新的变化还有,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费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变更为居民个人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收入总额进行综合计税。
为了实施因人而异的个人所得税减免方案,国家推出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提出了6项专项附加扣除内容。分别是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继续教育、房租支出、贷款利息支出和赡养老人支出。
赡养老人支出,独生子女可以独享2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额度,非独生子女每人不超过1000元、合计不超过2000元。
关于赡养老人的认定范围,这里面争议非常大。国家在制定赡养老人支出专项附加扣除的时候,基本原则还是以血缘关系为主。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本办法所指的赡养老人是以年满60岁的父母或者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这一规定出来之后,很多人笑了。因为公婆和岳父母是可以变的,所以不能专项附加扣除。
其实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个家庭为单位对双方老人进行赡养,这是很正常的。尤其是家庭中男士的收入可能更高一些,这样对女方的父母确实不公平。
所以,希望国家要进一步完善税务信息平台,将有关民政婚姻信息一起纳入,实施更人性化的减税政策,那样会受到更多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