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工种因单位改制丢了四年工资单,还能办理提前退休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很多人都知道,特殊工种可以提前5年退休。男同志55岁、女同志45岁就可以办理退休手续。可是办理提前退休的凭据是什么呢?就是职工档案。
特殊工种的退休条件从事特殊工种满足相应年限的可以提前5年退休。一般是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从事该类岗位工作满10年;井下、高温、低温工作,从事该类岗位工作满9年;其他有毒有害工作的岗位,从事该类岗位工作满8年。另外还有一些高原作业、交通运输部行业等特殊情况。
劳动部门无法审验复制其工作记录,因此只能凭借职工档案材料记载来确定其工作岗位。为了保障其工作岗位的有效性,1999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设有特殊工种的企业,每年要向地级市劳动部门报送特殊工种名录、实际用工人数及在特殊工种岗位工作的人员名单,及其从事特殊工种的时间。
原先的特殊工种并不是随意设置的,不能说自己在劳动合同上约定是有毒有害工作岗位,就可以认可为有毒有害工作岗位。必须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定的,可以设立特殊工种的名录。因此,还是比较严谨和规范的。
关于特殊工种的职工档案内有什么?其实各地并没有统一的规定。不过重庆市2005年的文件中,明确特殊工种的从业人员档案应当包括:《重庆市企业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登记表》,能证明职工从事特殊工种的相关原始资料,包括职工登记表、调资表、保健津贴表、工种变动的场内调动记录等等。
调资表一般就指的是工资调级表,过去的企业工资制度管理比较严格,也是按照工龄每年审验增长工资的。工资调级表中往往记载了职工的从事工作岗位,因此很多地区就往往拿工资调节表作为审验特殊工种的重要的依据。
如果调级表丢失几年,确实就无法证明自己在特殊工种岗位上工作相应年限了。这种情况下,一般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第一,企业有没有往地级市劳动部门报送有关特殊工种的材料?相关劳动部门可能有原始档案。以原始档案为资料证明是非常有效的。
第二,有没有企业内其他相同年代从事特殊工种的档案材料?或者职工岗位登记表,仅凭企业做账的工资表很难说服劳动部门的。
第三,如果企业认可,用人单位确认档案丢失。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来索要职工的损失。当然,企业也可以继续雇佣职工至退休作为补偿。
如果没有任何档案材料做佐证,可能真的要吃亏了,不能提前退休。
这也是对大家的一个警醒,关注好自己的职工档案。这样才能够顺顺利利办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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