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完公司不给赔偿,劳动仲裁能帮我要到钱么?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工伤鉴定完毕,用人单位不给赔偿,这肯定是违法的行为。
不过,我们要确认好赔偿的范围。
第一,用人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的情况。劳动者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就没有赔偿的责任。相应的医疗费、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都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是停工留薪期期间的工资待遇。如果是6~10级伤残工伤,未来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第二,用人单位如果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况。所有应当有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费用,就由用人单位承担了。
用人单位拒绝不承担的话,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者法院法院诉讼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甚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用人单位逃逸或者倒闭了,亦或者拒不执行支付待遇。劳动者可以向工伤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然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向用人单位索赔。
如果是由责任人发生的工伤,应当额外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比如发生交通事故要追究交通事故责任方的责任,但是工伤是独立的。不可能因为工伤待遇的赔付而免除责任人的责任。
不过,如果是因工厂正常生产导致的工伤,工厂在做好有关待遇给付的同时,是没有相关责任的,也就不应该额外给付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