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地方迟迟不复工,单位会给开工资吗?你怎么看?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放心好了,按照国家规定,用人单位是必须给开工资的。
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994年制定了《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明确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安排了职工劳动,应当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的劳动报酬;如果没有安排职工工作,可以按照各省市的规定执行。
一般来说相应的待岗工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的70%~80%,各地的标准并不一样。
不过,现在有一些单位由于长期没有开工,企业经营压力很大。企业方面正在找职工协商有关工资和保险待遇的问题,当然劳动者最好也要体谅单位的难处,毕竟现在找工作很不容易。
很多网友都问我,单位已经给职工通知,确定要解除劳动合同,该如何维权的问题。
实际上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要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来执行。一般是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如果是突然通知,应该额外再加一个月的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劳动者的权益,劳动者对此不满的话,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权。
当然,我们还是希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有好解决有关待遇问题,精诚合作、共渡时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