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十五年没有给缴纳社保,可以去投诉,可以补缴十五年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答案是可以的。
国家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但是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保不在此范围内。
法律规定必须企业缴纳社保其实,在我国确实存在着一些企业没有给职工缴纳社保的情况。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的时间比较晚,1986年在国营企业率先实践退休养老保险基金制度,1991年全面实施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1995年才实行《劳动法》要求强制缴纳保险,后续国家又出台了《社会保险法》和《劳动合同法》,都对企业缴纳社保的行为做出了强制性要求。
不过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之初,很多人还是抱有抵触心理的。有的年轻人根本不为未来考虑,只知道参加养老保险会降低自己的工资收入,自己拿钱才是最实在的。而且,还有年轻人认为等到60岁领养老金,还不知道能不能活到呢。
虽然说养老保险是企业缴纳一部分,职工本来缴纳一部分,实际上对于企业来说这部分成本大多数都是职工的工资,参加养老保险肯定会降低职工工资待遇。
90年代我国的通货膨胀较为严重,储存的养老金也在大幅贬值,尤其是当时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制度并不合理,记账利率只有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跟物价和职工工资收入增长差太多了。
而且,不管养老保险缴费多少年,基础养老金只能领取20%的社平工资,缴费15年以后参保的积极性就没有了。
退休以后,养老金增涨也是个问题。当时各地的统筹水平很低,不是国家统一调整养老金,一些地区养老金增长的慢。毕竟工资在增长,养老金不涨,养老金的作用就越来越小。
如果退休前缴费不足15年,只会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返回个人,然后中止参保关系。这种情况下很多农民工只要返乡,就将个人账户的钱取出。
直到2005年,我们才完善成现在的养老金计算方式,多缴多得、长缴多得。2005年至现在我们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5年连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优越性才体现出来。越来越多的人才希望参加养老保险,一些错过了养老保险缴费的人也希望补缴。
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就业的稳定,维护中小企业的正常运行,降低行政监督和行政征收成本,每年的社会保险申报都是以企业自主申报为主,企业申报多少就算多少。
如果企业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一般是以职工主动维权为主。职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维权要求单位缴纳社保。
不过,如果长时间没有缴纳社保,往往会出现双方就劳动关系存续时间的争议。劳动者一般需要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的方式确认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时间,以劳动仲裁的裁决书为准。如果双方没有争议,那么也可以以劳动监察的调查结果为准。当然,劳动者也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投诉维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是一事全查的。
行政部门会出具有效的法律文书,然后企业要按照法律文书执行,否则会被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予以处罚并强制执行。
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实际上是职工和企业共同承担。职工只承担个人部分。企业没有按时缴纳社保,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每日加付5/10000的滞纳金,相应的滞纳金不得转嫁职工承担。
但是,相应的维权流程说起来简单,但是做起来可能会相当麻烦,维权的时间精力成本也挺高。一般建议,劳动者学会有关法律知识,通过与单位协商的方式,让单位主动补缴,这样简单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