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洗脚上田,建立退休制度,那么全社会还有人继续交社保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2020年,全国政协委员王学坤提出应当让老农民“洗脚上田,老有所养”,引起了大家的热议。也有人呼吁让农民也享受退休制度。不过,我们一定要搞清楚退休制度和养老金制度的区别。
退休制度是什么?1951年我国出台了《劳动保险条例》,设计了对于工人的养老、医疗、工伤、丧葬、抚恤、遗属等福利体制,这时的养老待遇叫做退职养老。
这种制度下,职工本人无需缴纳任何工资,有用人单位缴纳相应的保险费。职工根据档案记载的本企业工龄,符合相应年龄时就可以享受退职养老待遇。
《劳动保险条例》实施范围是100人以上的企业,一些其他行业单位。
1957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这标志着我国退休制度真正的建立。覆盖范围是国营、公私合营的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工人、职员。
相应的退休待遇是退休前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一般从50%~70%。退休费如果参加了劳动保险,就有劳动保险基金承担;如果没有参加劳动保险,退休费是由企业行政方或者用人单位承担。劳动保险制度1969年停止,相应的退休费全部改由单位承担。
以上就是计划经济时代的退休制度。在建国初期,我国城镇人员只有10%左右,真正能够实现就业的人数也不多。城镇收入一直比农村收入要高,1957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大约是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5倍。
职工的退休制度是跟退休前本人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相挂钩,而农民是没有工资的。而且相应的退休费都是由用人单位承担,城镇中的无业、失业人员一样没有退休待遇。所以,根据当时的情况,农民不可能建立起跟职工一样的退休制度。
农民的有养老制度吗?当然国家并不是没有考虑农民的养老问题。1956年,国家公布了《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这里边就设立了对于农民的养老制度。第53条:
农业生产合作社对于缺乏劳动力或者完全丧失劳动力、生活没有依靠的老、弱、孤、寡、残疾的社员,在生产上和生活上给以适当的安排和照顾,保证他们的吃、穿和柴火的供应,保证年幼的受到教育和年老的死后安葬,使他们生养死葬都有依靠。
相信结果那个时代的农民都清楚这种体制。现在我们的五保制度就是这种养老制度的延伸。当时几乎所有的农民都加入了农业生产合作社(大家又称“公社化运动”),国家的目的是想通过公社化运动,建立起一个个类似工厂的单位,解决单个农民抗击风险能力弱的问题。
当时的农业生产合作社收入主要是粮食以及一些农副产品。因此,也不会实行职工退休制度中发工资的模式。按照当时的分配模式,一般是收入的1/3按人头分,1/3按工分分,剩余的1/3用于缴纳农业税或其他调剂。
时代在发展随着我国推动改革开放,我国的市场经济体系开始建立起来,计划经济时代的退休制度和生产合作社制度都逐渐不符合社会实际。
对于农民我们采取的是包产到户,直接将土地承包到个人的方式,第二轮土地承包期到期以后,还将无偿延期30年,相应的土地承包权还可以继承。这实际上,是相当于将农村最主要的生产资料土地长期固定给农民使用了,让农民自己解决收入和养老问题。
对于企业职工,90年代国家推动国企改革的时候,建立流动的人力资源市场,也出现了大批下岗工人。为了解决他们养老的后顾之忧,国家才建立的养老保险体系。退休费改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
建立养老保险之前的工龄原本就直接关系着退休待遇,不可能清零,因此认定为视同缴费,一样用于计算养老金。《社会保险法》规定视同缴费年限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由国家承担。至于国有企业的拥有权,仍然保持在国家手,由国资委持股。为了解决我国退休职工养老压力问题,2017年国家发文要求将10%的国有企业股权划归社保基金,补充社保基金的不足。
不过,我们现在的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已经全面放开,在企业打工的农民也可以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有条件的农民也可以通过自由职业者方式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只要符合条件,退休后可以一起分享职工养老金。
为了让参加不起职工养老保险的农民和城镇无业失业人员也有一份养老金,国家又建立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而且对于实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以前已经60岁的城乡居民直接发放基础养老金待遇,不用缴费。尽管现在的基础养老金只有100~200元,这也是国家对于过去老农民和城镇居民的一种福利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