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们公司改制,建议职工买断工龄,快退休的买断居多,合适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现在已经不叫做“职工买断工龄”了,而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主要包括单位原因导致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原因但无过失被用人单位辞退、单位经济性裁员、劳动合同中止等几大类情形。
其中的经济性裁员主要是指用人单位依照破产法进行重整(或者政策性改制)、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以及客观情形发生变化。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月工资的标准是按照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当然,工资总额并不是这么简单,实际上是包括了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6大类。不用担心加班费、奖金和津贴、补贴不算的。
如果一个单位改制,像一些在单位工作了二三十年的老职工,一下子能够得到二三十个月的工资,这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虽然说绝大多数单位改制以后,仍然会雇用这些劳动者,而且一般会保证工资待遇不变。但是,哪赶得上拿到手中实惠?
买断以后,手中有这样一笔生活费,可以说能够过上提前退休的生活了。如果在单位继续工作,还要受管束,还要考虑上班问题,一个不小心被单位抓住尾巴解除劳动合同,这可就亏大了。
比较是否合适,我们要看获得的补偿金多少和减少的收益。一般来说,如果失去了工作岗位,我们还可以继续找新的工作,新工作的收入不一定会比原工作岗位差。
如果说正值个人能力顶峰,但是负担又较重的中年人,可是不要轻言离职。想想每个月要支付的房贷、车贷,子女的学费、生活费,最好还是稳稳当当的在单位继续工作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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