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认识的一个人已经没钱吃饭,来向你借钱你会不会借?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我一般都会借,几十块钱又不是什么大事。
在我们单位,以前就经常有人上班忘了带钱包,然后想下班的时候顺便买点菜回去,这个时候只能借钱了。不多,一次也就是五十一百之类的,不会超过一百。但是,很多时候,都忘了,借的人也忘了,被借的人也忘了,这种情况是常有的。即使借钱的不不忘,但是,还钱的时候,一般地,五十块钱以下的,被借人的人是不会要的,同一个单位,谁好意思要那五十块钱啊!一般都开玩笑说:“请我吃一餐就行了!”
我们也是这样,经常请客之类的。
比如,一个单位,几个人一起去吃早餐,一般地,这次这个人请,下次那个人请。请吃一个早餐,也就六七十块钱了。
我们这里请吃早餐,一般都是请是一种粉,叫“粉拉馊”,在南宁特别流行,也叫做“生榨酸米粉”,闻着臭,吃起来香,一般外地人都不吃,但南宁人吃得津津有味。
粉拉馊一般是一碗一碗地卖,但那样吃没有味。最好的吃法就是几个人合伙,要一榨粉,然后称要一些封仓肉(也叫隔栏肉)、猪肝、小肠、猪心、猪腰等,搞一大锅,然后一起吃,那才叫有味!
有的人喜欢,还放鱼。有时放牛肉。放牛肉加韭菜,那是最美味的!
所以,在我们这里,一般借五十块以下的,都不算借。如果你借了,还给人家,显得自己很小气。一般地,这种情况,为了感谢人家借钱给你,你就不用还了,请他吃一餐粉拉馊就好了。即使你还,人家也不要,就说一句“请我吃粉!”
以下是个人的看法:
- 借一百以下的,一般地,只要有都会给。以人方便,以己方便,谁人没有需要救急的时候?
- 一般地,借一百以下的,人家不还就不还了,相当于丢了一百块钱。
- 如果一定要人家还,开个玩笑,就可能了。
- 如果人家一定要还,那就叫人家请吃个早餐就行了,以免显得自己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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