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小孩今年考公务员,但是他又怕小孩考,因为他服过刑,怎么办呀?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这个不存在怎么办的问题。只要你朋友的小孩考试过关就行。
根据我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现在是你朋友服过刑,又不是他小孩服刑。另外,服过刑和正在服刑是不同的。
国家录用需要经过政审,然而公务员政审绝大多数是审查考生本人,在人事部发布的《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中,未看到有涉及到家属的禁止性条款。
但是,如果你朋友小孩是报考公检法类的公务员那就另当别论了。
因为公检法算是特殊的公务员单位,人事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第六条规定,对考生家属是有一些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人民警察:
(一)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四)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五)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六)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特别是第五条:你朋友是他小孩的直系血亲。但是,他没有被判死刑吧?另外,从你描述,是“服过刑”,那意思是现在不服刑了。所以,完成不用担心。
服刑人员子女可以报考公务员,但是特殊单位的公务员,比如公检法,就会有影响,如果父母不是死刑,而且已经刑满释放,子女完全可以报考公检法。
怎么办?请你认真看完这篇文章,或者是自己去找《公务员法》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来看,恶补一下相关知识,然后去和你朋友解释,让他放心地让小孩去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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