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变更了,以前签的劳动合同有效吗?有何依据?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首先要纠正一个概念,法人指的是用人单位这个主体(也就是公司名称),您所的应该是法定代表人表变更。
关于这个问题,《劳动合同法》已经有明确说明了,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原有劳动合同的履行。
因为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签的,至于变更老板、总经理、变更用人单位名称等都不影响的。这里重点说下,就算变更用人单位名称,实际上现在用人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不会变的(相当于用人单位的身份证号),也就是说仍然不会应先原劳动合同的履行。
如果是公司法人变更,一般符合以下这些情况,劳动关系也都可以保留和连续计算一、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以组织委派或任命形式对劳动者进行工作调动。
三、因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等原因导致劳动者工作调动。
四、用人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与劳动者轮流订立劳动合同。
总的来说,这种情况,劳动合同是有效的,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基于安全考虑,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是及时变更合同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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