姥姥去世,请假回去被老板告知不是直系亲属没有假,回去只能扣工资,是否需要离职?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从情感角度看,的确有点说不过去;从法规角度,你老板没做错。这是现如今的矛盾点,对个人来说,这个事情是一个很大的事情,但对于公司来说,面对的是全体员工,很难站在你个人角度去考虑。
先看看丧假的规定关于丧假究竟有多少天,是参照各地政策来的,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上只说了丧假应该足额支付工资,并没有明确说几天,最早有一个《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上指出是有血缘关系的直系亲属,并且只说了酌情给予1-3天的假期。
而到了大部分城市,基本上按照3天的丧假来算。
但对于有血缘关系的直系亲属,有了更明确的规定,那就是一代以内的直系亲属,简单地说就是父母、配偶、子女。
也就是说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不属于这个范围。
为什么这样规定呢?从法规角度结合了实际情况。实际上我们知道,如果不把范围定在一代以内直系亲属,如果放开,那涉及的范围就广了,除了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还有舅爷爷、姨奶奶、姑奶奶、大爷(爷爷的兄弟)、舅舅、阿姨、叔伯、姑妈,这些都能扯上一定的血缘关系,如果范围再广一点,比如舅妈、姨夫、婶婶、姑父等等一列亲戚。
可以想象,如果这样放开,一个人去世,会涉及到多少人同时请丧假,特别是90年代以前,都是大家庭。
从情感角度来说,很多人无法接受无论是直系亲属还是旁系亲属,我们无法以这个来定义亲戚间的感情,有的人和母亲这边的亲戚感情更好,但也有的人和父亲这边的亲戚关系更好。因此遇到这种情况,却没有法定丧假,的确接受不了。
至于老板给不工资,的确拥有主动权实际上在这一块,法规只是最底限的保障,公司完全有权在这个基础上之上执行,向很多公司就自己制定制度,将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去世时,纳入有薪丧假的范围。
因此,这个重点看老板,同时也要看你对公司的重要性。无论是3天也好,还是15天也好,公司在法律范围内执行,我们也不要抱有太大希望,毕竟你是打工拿工资,老板也恰恰需要你来工作,简单的说,除非你对老板来说不可或缺,否则没有谁欠谁。
最终的结果,就是你选择不在加班,或者不在这家公司继续工作,仅此而已。另外你要想走,就不存在走不了的情况。即便不走,你长期不加班,你老板也会想办法迫使你走的。所以,对于这点问题,不用太纠结,重点看你自己的发展车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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