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供养与特困散养有什么区别?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看到这个问题,我还真是醉了。特困供养就是特困供养,再加个“散养”,另一个该怎么措词呢?因本人在民政部门工作,题主的问题是工作范围内的事,由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一、特困人员供养的范围和具体内容所谓的特困人员,其实就是我们原来耳熟能详的五保户,现在使用这个专有名词,显得更文明、更规范、更尊重人格而已。
特困人员有三个特征: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人或者其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概括一下,简称“三无”人员: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人管护。符合这三条件的特定群体也包括三类人,分别是: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极少数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很明显,他们是整个社会中情况最特殊、也最困难的人,理应得到社会最大程度的照顾和帮助。照顾好他们的生活,既是政府责无旁贷的责任,也是社会走向文明进步的标志。
按政策规定,国家给予特困人员的保障待遇叫特困人员供养。其具体内容包括:提供基本生活,保证吃饭、穿衣;疾病治疗,保证有病能治;住房救助,保证有基本居住条件;教育救助(针对未成年人);照料服务;殡葬服务(即去世安葬)共六大项。目前执行的社会救助政策体系中,给予特困人员的供养标准是最高的,比一类低保户要高出大概30%左右。
二、特困人员供养方式又是怎么划分的呢?听起来似乎高大上,说白了就很简单。供养方式有两种:一种叫做集中保养,即把特困人员集中到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这类机构中,统一照看生活的供养方式。另一种叫分散供养,即特困人员在自己家中生活,但提供供养金等条件的供养方式。唯一的区别就是去不去养老机构而已。目前,特困人员供养方式以分散供养为主,集中供养方式为辅。
应该指出的是:特困人员供养在政策上要求实现城市、农村统一标准,但好多地方因各种原因尚未完成。
最后,重申两句话:把特困人员供养简称特困供养是可以的;但千万别用“特困散养”这个说法,没有这一说法,对人用“散养”这个词,太不尊重人了,叫人听了心里感觉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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