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农民家庭,如果遇到家里人大病该如何应对?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因在民政部门工作,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首先,谈一下我国的两大类医疗保险的情况。目前,我国政府补贴资金设立的用于居民基本医疗费用的社会保险险种有两个: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对象是有工作岗位、正常领取工资的在职职工,范围很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对象是城市所有无业居民,所有农村居民。这个险种在之前是分开运行的,分别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对象是城镇无业居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按照国家统一安排,这两个险种己整合为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完全一样。这是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的概况,适用于我国所有居民。参加保险了,就享有相应的报销待遇;没有参保,对不起,所有医疗费用100%自付就行了。
总体来说,两类医疗保险,广覆盖,保证基本的需求,保障水平不可能太高。在重大疾病面前,就有些力不从心了。因此,最现实的办法,经济条件好的,可以购买商业医疗保险做为有益补充;经济条件一般的,只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只能寄望平安无事。经济条件最差的弱势群体,有医疗救助为他们保驾护航。
其次,谈一下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险和大病的范围。毫无疑问,普通农民,应该参保的医疗保险是城乡居民医保。这个险种,一年一缴费,一年一参保,缴费也只保证一年的报销待遇。以家庭为单位,实行实名制。假如正好给某一家庭成员未缴费参保,一旦有病,自然不能享受报销待遇。小病小灾,不要紧;遇上重大疾病,治疗费用极高,也只能自己负担,那时就天塌了,没有任何办法。所以,我一直在说:无论多难,可一定要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人活一辈子,谁敢保证自己不生病呢?本来,政策就是没有参保,就不能享受相关待遇的,这是很清楚的。
所谓的大病,叫法各地不同。有的地方叫重特大疾病,有的地方叫重大疾病,有的地方叫特殊疾病。但所指的疾病大同小异,就是那些病情十分严重,治疗费用极高,治疗效果十分有限,很可能有些人最终人财两空的疾病,如各种癌症、器官移植、排异反应等等。要说明的是:重大疾病,一般各省都有具体的病种目录,各地有差别。
遇上重大疾病,对于普通农民来说:1)如果己经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可以说有一定的保障,毕竟城乡居民医保可以正常报销。如果自付余额大的话,在大病保险中也可以正常报销。随着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金额的不断增大,相应的保障水平也在不断提高,这是毫无疑问的。但实话实说,这还是远远不够的。2)如果没有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坦率地说,天王老子也救不了你,形同全家人走上了绝路。
3、农民家庭遇上大病该如何应对呢?大概有以下办法:1)但愿已经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如果没参加,只能祈求上天保佑了;2)申请低保待遇。家人得重大疾病,巨额的治疗费用,照料、护理病人,来回奔波,担心病人生命安危,会让一个家庭顷刻间一贫如洗,心力交瘁。因此,可以在符合低保条件的情况下,申请低保待遇。一旦获批,就可以每月领取低保金,有了一笔比较稳定的收入,减轻一下家庭沉重的经济负担。3、申请医疗救助(即俗称的大病救助)。取得低保资格,更为重要的作用是自动成了医疗救助的救助对象。巨额治疗费用,在经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两次报销之后的余额,还可以在医疗救助资金中再报销一次,并且,对低保户一般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也很高。这是国家专设的用于照顾特困人员供养对象、低保对象、贫困户以及当地政府确定的其他困难群众的专项医疗补助资金。至于“当地政策确定的其他困难群众”,即使符合条件,起付线很高,报销比例比较低,不是照顾重点,也报销不了多少钱。医疗救助制度,力度很大,十分给力,但救助对象的范围很窄。这一点也十分重要,刚刚看到今日头条上有人发文说:农民得了大病申请不到大病救助,大骂民政部门。显得即不知道政策,又不知道管理的部门,让人哭笑不得!当然,不属于以上四类弱势群体范围内的居民,不能享受医疗救助的报销待遇。4)申请临时救助。
以上四项,第1、第3项由医疗保障部门负责办理;第2、第4项由民政部门负责办理,千万别弄错了。正常渠道就这么多。
至于说慈善捐助、爱心人士捐助、众筹什么的,一般缓不济急,大多也只有理论意义,现实生活中可遇不可求,即使有也大多杯水车薪,不再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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