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低保户需要什么条件,具体怎么申请?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因在民政部门工作,社会救助是主要的工作内容之一,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题主的具体描述是:今年60岁,无儿无女独身无经济来源可以申请低保吗?
先说结论:60岁的无儿无女独身无经济来源的老年人,应该直接纳入特困人员(即以前所称的五保户)供养范围。
一、关于申请低保条件中的几个关键问题从政策角度讲,要申请低保,必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有本地户籍;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政府确定的认定标准。除户籍之外,最关键的条件实际上就两个:1、家庭人均收入。只有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才符合条件;2、家庭财产状况。包括的内容很是广泛,商品房、家用轿车、商业店铺(或企业)等等,都属于家庭财产的范围。因此,低保的申请以家庭为单位,综合考虑收入和财产两个方面的情况,必须经过入户调查、收入核算、信息核对等关键环节之后,才能决定是否纳入低保范围。
从收入这个角度讲,家庭人口数量,身体健康状况,成年人从事的职业,家庭各类支出的状态都能影响到家庭最终的收入。
举个例子:一个正常的家庭,有两位60岁以上的老人,老人有二子一女,都已成家,老人和二儿子一起生活,二儿子已婚,夫妇二人,有一子一女两个孩子。这是一个很正常的家庭。6口人,三辈人。
假如:该家庭中,二儿子为重度肢体残疾人,这个家庭主要劳动力就会丧失劳动能力,加上两位老人己过60周岁,也己失去劳动能力,一家人的生活重担只能靠儿媳了,这一家人肯定会很困难的。劳动能力是获得收入或劳动成果的基本方式。如果儿子身体健康,儿媳身患重病,也是一个主要劳动力无劳动能力,还要花钱治病,丈夫护理。也会非常困难的。假如,两位老人和儿、媳都没任何问题,可两个孩子都在上大学,正常支出非常大,也会拉低人均收入。
我不厌其烦地说这么一长段,是为了说明:劳动力获得收入,家人身体健康情况、从事的职业也会极大地影响收入。如因重病、重残引起的失去劳动力,还有因治病、孩子上学、意外事故引起的大额支出,也会极大地拉低收入。从这个角度说,家庭中每一位成员都会引起人均收入的变化。这是毫无疑问的。
另外,家人的年龄及其人员结构也极为重要。比如:以上家庭,儿子夫妇因意外事故去世,就是老的老不中用,小的孙儿孙女未成年人,小不中用,这个家庭彻底陷入灭顶之灾了。毫无疑问,这时这家人,只能两个孩子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两位老人还有其他赡养人,只能纳入低保。否则,生活都无法维持了。
还有一种情况,一位或两位老人,本无儿女,或儿女因各种原因去世,在60岁之前,如生活困难,可以申请纳入低保;一旦都年满60周岁,就必须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也就是说:低保户家庭可以变成特困人员供养家庭。
对于申请低保的家庭来说,家庭财产状况也极为关键。如有大额银行存款,刚购入商品房、家用小轿车等等情况,均不允许纳入低保范围的。具体的限制条件也比较多,但只要符合当地的认定标准即可。
相对于特困人员对象,低保对象在社会救助对象中所占比例非常高,占了绝大多数。相应地,保障标准也按家庭具体情况,分为从高到低不同类别,仅按低保标准补足差额,实际的补助水平远远低于特困人员供养水平。其中的一类(或A类)低保户为家庭完全没有收入的全额保障对象,直接按低保标准进行补助。
二、特困人员认定的条件及相关解释从政策角度讲: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这话太正式,不太好理解,这里重点解释一下。
特困人员供养包括了三类人,分别为: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即孤儿;残疾人。
特困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即所谓的“三无人员”标准: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
其中:1、无劳动能力包括: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肢体残疾人。这第三项是专门针对残疾人的,应该特别注意。
2、无生活来源是指:家庭收入总和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同时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要求。要特别注意: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的基础养老金,基本医疗保险,高龄津贴这几类社会福利补贴不能计算为收入。
3、无履行义务能力是指:履行义务人具备特困人员条件的,即履行义务人也是特困人员;60周岁以上或者重度残疾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即履行义务人为老年人、重度残疾的低保对象;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者在监狱服刑的人员,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即履行义务人为未成年人,精神残疾一、二级,智力残疾一、二级,宣告失踪者,服刑犯。
不同时符合以上“三无人员”条件的任何一项,都不能纳入特困人员供养对象中。正是因为特困人员的认定条件十分严格,在实际工作中,特困人员在社会救助对象中的所占比例很低,相应地,实际的保障标准远高于低保对象。
三、怎样申请低保或特困人员供养呢?实际上,城乡社会救助制度己实行多年,现在从村(社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到县一级民政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对申请程序也比较熟悉,操作上也在不断的正规化、甚至是格式化,申请低保或特困人员供养,都比较简单。
一般要求由户主写出书面申请书,主要写清家庭困难的原因和理由,明确要求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供养范围即可。有些地方己将申请书印成制式文本,领取申请书后只需填写其中的空白部分,鉴字、盖章之后,交到村委会(社区)工作人员处,整个申请程序就算正式启动。
之后,在工作人员入户调查时,如实陈述家庭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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