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考上了公务员,因为材料要求里没要求说明需要提供贫困证明,现在考上了会有影响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本人在民政部门工作,简答一下这个问题。
先说结论:肯定没有影响。
首先,低保户属于社会救助范围,也就是按照社会救助政策给予生活困难的家庭的资金补助,目的是让困难家庭的所有成员都能过上基本正常的生活,不致于因家庭收入水平低而吃不饱、穿不暖。从这个角度说,低保户是国家惠民政策的受益人,应该在国家政策帮助下,狠下决心,自强不息,积极努力,增加收入,改善家庭生活条件,争取尽快地走出贫困,致富奔小康。同时,也应对国家的帮助心存感念。当然,低保户家庭的成员考上公务员,加入到国家最主要的治理团队之中,确实是最好的报答方式。
其次,公开招考公务员,对参加考试的人来说,所有要求的条件都体现在招考公告中。任何人,只要符合招考公告所提出的年龄、学历、专业要求,在没有公务员法规定的不得报考的情形的条件下,均可报名参加考试。对于招录组织者和用人单位来说,没有列入到招考公告中的其他任何条件,都不应该、也不允许成为录用公务员的限制条件。否则,就属于违法行为。公务员招录考试,说到底是为国家选拨党政管理人才,只要个人条件符合要求,就一律公平对待,不存在再提出其他额外条件的可能。所谓的英雄不问出处是也。低保户家庭,只是家庭暂时生活困难一些,国家给予了经济帮助,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公民,从政策来说,不允许存在歧视行为,实际上也不存在歧视的可能性。
最后,社会救助和公务员招考分属不同的政策范畴,基本上是互相独立运行,互不干扰,严格按各自政策规定执行就行了。更明白地说:招考公务员,不会对低保户家庭的人有额外的照顾,当然也不允许有额外的限制,和他人完全平等对待就好。确定低保户待遇,当然以家庭人均收入水平和家庭财产状况为基本条件,也不允许擅自设置额外的条件。这一点,请题主大可放心。从根本上说:低保户考上公务员,即有国家帮助提供基本生活条件的一份功劳,更是一个困难家庭的成员奋发有为、走向人生更高层次的励志范本,是国家和家庭的双赢,这才是国家终极追求的目标,也是低保户在国家的帮助下成功地转变为给国家提供专门人才、服务社会公众的起点。在这里,我郑重地表示我诚挚的祝福!
最后强调一句:完成公务员录用过程,正式参加工作之时,一定要主动地督促家人,联系当地政府有关基层组织,申请取消低保户待遇,并最终取消低保户资格。否则,是违反社会救助政策规定的。谨记,谨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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