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可以报销住院费用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因在民政部门工作,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题主的问题涉及到三个基本问题:1、低保待遇问题——实质政策目标是解决低保户的吃饭穿衣等日常的基本生活来源;2、报销医疗费用的的基本医疗保险问题——所有居民应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3、农村低保户在医疗保险方面的特殊待遇问题:医疗救助制度——政府用医疗救助这个专项资金,给低保户资助部分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保证所有困难群体能够病有所医,享有基本的医疗保障。下面分别展开。
一、关于农村低保户的政策目标问题低保户,目前,全国大多数地方依然分为农村低保户和城市低保户两个体系运行,完全合并运行的地方不多。不论是农村低保,还是城市低保,国家的政策的终根目标只有一条:通过按家庭实际情况发放不同标准的低保金,保证所有因为各种原因陷入生活困难的家庭有饭吃,有衣穿,能够维持基本的生活需要,让全体国民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一句话:低保只保证基本生活需要。
二、关于城乡居民医保的政策目标问题人们的日常生活,最基本的需要有三个:基本生活——吃饭穿衣;病有所医——保证身体健康;平等的受教育权。有病能看,即是个人生活的基本需要,也是国家大事,让全体国民享有基本的医疗保障权,追求公民身体健康,是国家发展的不竭动力。为此,国家设立了基本的医疗保险制度。毫无疑问:对于农村居民来说,都应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乡居民医保),以备不时之需,防患于未然;一旦有病,可以门诊,也可以住院治疗,治疗费用能得到一定程度的报销,减轻家庭沉重的医疗费用负担;治疗普通疾病一般不会造成家庭因病致贫,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得到充分显现。一句话: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终极目标是实现病有所医。没有参保,当然不能享受相应的报销待遇。
三、低保户和医疗费用报销待遇的中间桥梁:医疗救助制度从以上两方面的说明可以看出:低保金补助的是基本的生活需要,也就是吃饭穿衣;看病住院能得到报销待遇的前提是必须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即通过个人和家庭缴费,获得相应待遇。两者分属不同的生活需求。本应严格执行低保政策、医疗保险政策执行即可。可问题是:连基本的生活问题自身无法解决、需要国家发放现金予以救助的低保户,完全有可能无力缴纳参保金,一旦生病就无法及时住院治疗,为解决此类问题,国家专门推行医疗救助制度。
医疗救助资金的核心用途有两个:1、全额或定额资助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解决参保资金来源问题;特困人员享受全额资助,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定额资助。2、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实际发生巨额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两次报销之后的剩余部分,在医疗救助资金再一次予以报销;重点救助对象的报销比例高于一般救助对象,花钱越多,报销比例越高。同一类救助对象,个人自负费用数额越大,救助比例越高。国家还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对困难群众合规医疗费用之外的自负费用,按照一定比例给予救助。
一般情况下,医疗救助的重点救助对象是低保户、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经济条件好一些的地方政府把救助对象扩大到包括低收入重度残疾人、低收入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也就是说,医疗救助的救助对象范围己经大为扩大。至于各地区的具体的医疗救助政策,由地方人民政府决定。
对于低保户来说,医疗救助即按定额标准(并非全额)资助其家庭参保,又能按政策报销医疗费用,因此,才造成低保户不说其家庭是否参保,只问是否报销医疗费用,其实这是误解政策。国家政策要求,低保户必须先全额交费参保,待确定人数后再将定额资助参保资金打入个人帐户,一旦住院治疗,按规定报销费用。当然,未先予交缴参保,即不能享受资助参保待遇,也不能享受三项(即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待遇。这一点,极其重要,请低保户们千万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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