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低保户和精准扶贫户,患癌症后国家有没有补贴?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因在民政部门工作,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这类问题,实际上我己经回答过多次了。现在回答其实也是重复,我说简单一些。
首先,所有的居民,都应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这是解决医疗费用报销问题的主要渠道。即:有固定工作岗位、有稳定工资收入的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镇职工医保),退休之后享受终生报销待遇;除此之外的所有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只是交一年,保一年。当然,没有参加任何基本医疗保险的,肯定不能享受报销待遇。不论任何人,也不论患什么病,大多数都通过基本医疗保险的途径来报销医疗费用。一般在出院时,第一次报销的是城乡居民医保或城镇职工医保,报销之后如果余额还很大,就可以进入第二次报销,即城乡大病保险(简称大病保险)报销。强调一下:城镇职工医保也有类似于大病保险的第二次报销政策,参保金另外从职工工资中收取,名称各省不同,有叫大病统筹的,也有叫职工大病保险的,请咨询当也医保局。基本医疗保险对所有参保人公平对待,没有任何差别,但政策上一般要求所有人都要参保。
其次,低保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也就是精准扶贫户)是目前政策体系中确定的困难人群。在大额医疗费用的照顾性报销上,最基本的办法是纳入医疗救助(俗称大病救助)范围。官方说法是:医疗救助的救助对象是特困人员、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救助办法有两个:1、从医疗救助资金中,拨出专款,给救助对象代缴部分或全额的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金,一般是特困人员全额代缴,其余两类人享受定额补助,也有全额代缴的。具体政策各地不同,只能咨询当地医保局。2、直接报销剩余的大额医疗费用。即经过城乡居民医保、城乡大病保险两次报销之后,余额还很大的救助对象,在医疗救助资金中再一次报销医疗费用。一般情况下,特困人员全额报销,其余人员按比例报销。这是第三次报销。医疗救助政策近一段时间变化很大,各地区都在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扩大救助对象范围,具体政策也请咨询当地医疗保障局。当然,如果属重大疾病,花钱特别多,经过医疗救助报销之后,负担还很重,还可以申请临时救助。特别强调一下: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居民,不属于医疗救助的救助对象范围,不能申请医疗救助的报销待遇。
最后,对于低保户和精准扶贫户,患癌症后国家有没有补贴?癌症是重特大疾病,一般治疗上花钱巨大。如果无治疗价值,没有实际住院治疗,自然就不存在医疗费用的报销问题。普通居民只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和大病保险的报销。低保户和精准扶贫户属于医疗救助对象,如果经过以上两次报销,剩余金额还很大,就可以享受医疗救助的第三次报销。以上就是基本的政策。
如果题主是问:除以上政策之外,对于低保户、精准扶贫户中的癌症患者,还有没有其他专项或专门的补贴呢?可以肯定地说,是绝对没有的。医疗救助本身就是专门针对困难群众的照顾性政策。都需要财政部门拿出资金,才能解决问题,叠床架屋,重复设置照顾政策,有那个必要吗?毕竟,财政资金是有限度的,不可能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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