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十月份申请低保到浠水县民政局,为什么致今沒申批下来?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因在民政部门工作,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首先,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是有条件的。最基本的条件只有两个:家庭(或者个人)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政府确定的认定标准。这就是最根本的判断标准。
从家庭(或个人)的角度来说:只要自己认为自己符合低保的条件,就完全可以向村委会(社区)或者乡镇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以书面方式支持申请,要求将自己或者家庭纳入低保,享受低保待遇。这是公民的民主权利,任何人也无权剥夺。
从相对应的基层村委会、乡镇政府以及县级民政部门来说,只要有人提出申请,相应的调查核实程序就己经启动。必须按照低保政策确定的程序,从村委会一级开始,进行入户调查,核算家庭收入,核实家庭财产状况,进行家庭收入情况的信息核对。并经过三级逐级会议研究并予以公示,上报审批,最终由县级民政部门局务会议研究,予以批准。要说明的是:村、乡、县三级的每一个环节,都可以并有权剔除其中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同时,乡、县两级认定的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政策上要求,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以书面方式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也就是说:并不是只要申请了,就必须予以批准。虽然提出了申请,但最终没有批准的,多了去了。
为什么呢?按照民政部网站公布的实际享受低保的人数计算:现在的城乡低保人口占我国总人口的比例只有3.09%,比例己经很低了。这还是全国平均数,何况还有比较大的地区差异,即经济发展状况比较好的地区比例会更低,当然,经济状况不好的地区,比例会相对地高一些,这就是现实。申请低保的不同地区的居民,对此,一定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同时,随着扶贫攻坚任务接近完成,可以肯定的是:低保覆盖面会缓慢地持续下降。也就是说:以后申请低保,并能够获得批准按月领取低保金,难度会越来越大。或者可以这样说:如果家庭没有特殊情况,申请低保很难成功。全家人身体健康、只是不想劳动、只依靠着有限的低保金,舒舒服服地过困难日子,只能是幻想。
其次,关于低保审批的期限。按照低保政策的规定,从提出申请到做到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时间上要求是:包括公示和审核、审批,一般是50个工作日,即10周时间,也就是70天时间。
最后,回答题主的问题:本人于十月份申请低保到浠水县民政局,为什么致(至)今没有申(审)批下来?1、这个提问本身就有问题:申请低保,应该向乡镇政府或村委会提出,不能直接向县级民政部门提出,这是政策规定。2、按审批期限要求,10月份提出,现在不见结果是正常的,按70天一算就知道了。如果硬要较真,请问:你是哪一天交到民政局的?按政策民政局完全可以不接受,只需告知你按规定申请即可。3、申请了低保,如果符合低保条件就应该批准;如果不符合条件,自然就不能批准。或许,己经做出了决定,大概率是没有批准,只是乡镇政府或村委会没有通知你而己。理由很简单:一旦获批,就必须建立低保档案,要上报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码等个人信息,用于核实人员身份,发放低保金,自然会有人上门找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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