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主是贫困户,那么其他子女也算贫困人口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因在民政部门工作,简单回复一下这个问题。
所谓的“户” ,其实就是家庭的意思。因此,一户人,也就是一个家庭之义。从社会管理的角度说,一户人家的人口数量,以在当地公安机关进行户口登记时所建立的户籍档案为准。相应地,公安机关也会发给每户人家一个法定证件——户口登记薄;同时,一户人家中的每一个成年人,也会相应地领到个人的法定证件——居民身份证。有这两个证件相互验证,就可以办理一个家庭的相关事务。常见的办理结婚登记、买房、申请社会救助等事务时,要求提供户口本和身份证,就因为这两种法定证件,前者代表了全户情况,后者代表了个人情况。当然,特定情况下,一户之内只有一个人,也是一户人。
至于户主,其实是一个家庭的代表,相似于一个单位的法人代表。户主一般是一户人家的主要成年劳动力,但也仅仅是一般而己,如户主己经去世,户内其他人也都可以是户主。对此,没有什么限制。
题主的问题是:户主是贫困户,那么其他子女也算是贫困人口吗?可以这么说:绝大多数情况下,这么说是正确的。在社会救助领域、社会保障领域、国家扶贫政策这几个方面,有时也会有一定的出入。在目前户口管理相对放松的情况下,会出现不少的人户分离的情形。例如,子女结婚之后没有及时迁出或迁入户口;整户人外出到城市打工,参加了企业的社会保险,户口所在地当然不再参加保险等等,这些情况就比较常见。还有一些比较特殊的情况,如本人长期失踪,本人长住宗教场所不在回家等。这些情况,在办理以上几个方面的事务时,就完全可以实事求是地予以排除。这就是所谓的“以户口为基础,但不惟户口”的原则。
更明确地说:户主是贫困户,户内其他子女一般也就是贫困人口。有特殊情况,实事求是地排除就行了。例如,大学生毕业,在外地私营企业己正式上班,但户口仍留本地,就不能再认定为贫困人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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