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再就业女性,自己交社保,退休年龄是50岁还是55岁?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各地执行的政策不太一样,应该因地而异。
到目前止,我们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依然是男性60周岁、女工人50周岁丶女干部55周岁,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人员可以提前5年办理退休。
所谓灵活再就业女性,从字面上来理解,那就应该是曾经有工作,后来下岗失业了,再后来又重新就业,并自己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缴纳灵活就业社保。所以正常来讲,既然是女性,而且职工档案上的身份是女工人,那么是可以在50周岁就办理退休享受养老金待遇的。但这里有个特殊情况,2001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20号)第3条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按规定办理退休领取基本养老金。
国家层面的这个文件已经说得非常清楚,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女性,在养老保险累计交满15年时,要55周岁才能退休。
不过吧,任何事情都不是绝对的,灵活再就业的女性如果符合下面几种情况,仍然可以在50周岁办理退休。
1、下岗失业之前在企业缴纳的社保达到10年(含视同缴费)以上,也就是说,在累计15年及以上的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中,有10年以上的工作时间,并且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不少于10年,后来再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己继续缴纳社保的,那么可以在50周岁退休;
2、青海、四川、温州、郑州、青岛等地由于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通知》下发之前,就已经制定灵活就业人员女性的退休年龄是50周岁,为了保持政策的严肃性、连续性,所以这些地方参加灵性就业社保的女性,仍然是按照当地的政策规定执行,即50周岁退休;
3、广东省在2019年下文规定,只要曾经在企业以职工身份参保缴费过,后来下岗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己继续缴纳职工社保,且累计缴费年限达到了15年及以上,年满50周岁时不在管理技术岗位工作的,退休年龄按50周岁执行。
由此可见,灵活再就业的女性,自己交社保,退休年龄是50周岁还是55周岁,由于各各地执行的政策不太一样,不能一摡而论。建议退休前去当地社保部门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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