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足额支付工资和未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能同时进行补偿和赔偿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你的情况很典型,基本上可以说你们公司该违约违法的行为都做了。从你的问题和描述来看,未足额支付的工资可以通过劳动投诉要回来,社保可以通过投诉获得补缴,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办法要求补偿。所以,未足额支付工资和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能同时要求补偿。具体解释如下:
一、你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要回未足额支付的部分工资
你2017年9月与董事长协商过工资待遇,并且有协议书,约定了保底工资,这就意味着公司必须按照约定的工资给你支付待遇。但自从2019年7月份,你的工资就未被足额支付,所以从2019年7月到现在这段时间内,你都可以主张公司补发未付部分的工资。关于这个投诉,你还没必要申请劳动仲裁,直接去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即可,你只需要把公司欠你的未支付工资总额明确计算出来,然后带上工资协议书、劳动合同(由于你现在没有签无固定合同,所以你需要用其他的证据资料代替,如工牌工服、银行工资流水记录、社保缴费记录等),去那里申请即可,会有人查证此事的。
二、你可以去社保局投诉公司未按规定给你足期缴纳社保,要求公司补缴社保
这一点你也需要准备好足够的证据资料,之前的劳动合同原件都必须拿出来当作证据,还有现在因为没有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你需要用其他的证据资料来证明,就是我上面说的那几个资料,然后到社保局投诉公司没有给你按规定缴纳社保,现在要求公司补缴社保,之后就按照社保局的规定执行。当然有可能社保局需要你先行提供劳动合同关系证明,如果你拿不出合同的情况下,又必须证明你跟公司具有合同关系,那你还需要先行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你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合同关系,然后再向社保局申请公司补缴社保。这个你可以先去社保局咨询一下,然后按照规定的流程执行即可。
三、至于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事,你只能要求公司补签合同,不能主张补偿
这一点没有什么过多解释的,主要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里面有规定,只要你跟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合同关系,顶多就是去劳动局投诉公司不签合同,要求补签,没法要求公司因为不签合同要补偿。关键一点是因为你已经在公司工作20多年了,早就已经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所以合同这个事没办法要补偿,只能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已。
四、如果你在职的话,你只能要求公司补足你未足额支付的部分工资和补缴社保,其他的补偿是无法要求的。
五、如果你辞职的话,你也只能要求公司给你补足你未足额支付的部分工资和补缴社保,其他的补偿是无法要求的。
六、如果你以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你未足额支付的工资,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你20多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此外还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社保。但如果你选择这个补偿方案,你们势必会面临打官司的局面,因为公司为了少赔钱肯定会跟你耗下去的,所以你要想清楚要不要走这一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2项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1项、第47条的规定,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你解除劳动合同的20多个月经济补偿金。
以上内容需要你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相应的理解,并不是所有的内容都符合你,尤其是四五六条内容,你只能三选一,然后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应对的诉求。至于仲裁的项目,上面我已经说的很清楚了,有的可以仲裁,有的不能仲裁。
文章来源:网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