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年前花200万买人寿保险,现只赔200元,这算法对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其实很多人并没有真正的了解这件事情的起因,问题中有一个非常误导人的地方,那就是花费200万元。
大家都知道在计划经济时代,有几元钱都是一笔财富,更何况有200万元呢。如果真的是当时有200万元,绝对是非常有钱的人。根据国家统计年鉴显示,1953年我国城乡存款只有12.3亿元,200万元约占1/615。如果按照存款比的话,我们现在住户存款规模已经超过了100万亿元,那时候有200万相当于现在拥有1,600亿元。
实际上,仔细审阅保单的原件。实际上只是保额有25万元和200万元,至于究竟是什么,说实话参保人真的最清楚了。
稍微有点历史知识的人都知道,建国后第1套人民币还有1万元到5万元的面额的。根据1955年2月21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发行新的人民币和收回现行的人民币的命令》,新旧人民币要实行兑换。1万元旧人民币兑换一元新人民币,兑换比是1:10000。
从公平公正的角度讲,不能说时间过去了60多年,我们就盲目的认为之前的兑换转化规定是不存在的。就非要要现在的200万元人民币,这是也是不公平的。
实际上,还有一个事情,保单明明白白的写明“在保险有效期内,如发生保单事项。”实际上,熟悉我国保险业发展史的人该清楚,从1958年开始,我国的保险业全部停办了22年。也就是说,这份保单当时就是一份一年期的保单,本身已经超出了有效期,而且经过22年不可能续保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也不应该赔付的。
另外,保险公司还发生了变化。承保的保险公司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现在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也仅仅是经过历史变迁后的一家子公司而已。
保险公司还觉得这两张保单有收藏价值,准备出1万元收购,作为股东收藏。可是当事人拒不答应。
说实话,感觉并不是维权难,而是有些故意纠缠了。这种情况,建议走司法途径,法律会做出一个公允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