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对这个人有什么影响或处罚?要注意什么?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关于这个问题回答如下:
1.对全年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综合所得不超过12万元或者年度汇算补缴税款不超过400元的个人所得税,且已经按规定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可以免于办理个人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这种情况,不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没有任何问题。
2.对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四项综合所得全年收入超过12万元且年度汇算清缴补缴税款超过400元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或者平时没有按规定预扣预缴个人综合所得纳税人,应依法办理个人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3.如果应依法办理个人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部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税务机关会采取提示提醒、责令限期改正、行政处罚等措施,后期补缴税款的,会按规定征收滞纳金或者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罚。这样行为记录会直接影响到个人纳税信用情况。
4.对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除了应按规定期限按期申报外,还应依法如实准确申报,不得为了少缴税款故意少报收入、虚增减除费用、免税收入等。这种情况税务机关一旦通过数据分析比对或者人工审核发现,会提示提醒、责令限期改正补缴税款并加收滞纳金,同时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罚,同时会影响个人纳税信用记录。如果偷逃国家税款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可能还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极少数典型案例税务机关可能会进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