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父母突然离世,房产证上的名字依旧父母的,这时候该怎么办?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正常情况下,父母把房子转移给子女有三种方式。
第1种是继承,第2种是赠予,第3种是买卖。
在这三种交易方式当中各有优劣,但从整体来说,通过买卖这种方式把房子转移给子女是最优的选择,这样可以避免以后出售房子产生较多的个人所得税,也可以避免其他麻烦。
但是如果某一天父母因为发生一些意外情况突然去世了,那通过赠予或者买卖的方式把房产转移给子女就不现实了。
这时候只有一种方式可以把房子过户给子女,那就是继承。
如果父母突然离世,房产证上的名字依旧是父母的,这时候想要继承,可以参考以下程序去处理。
第一、先确定具有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现有法律规定继承权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
第一继承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继承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这些继承人当中,如果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那优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确定遗嘱的内容。从现实来看,虽然子女、父母和配偶都有继承权,但至于能否获得继承财产,也要看死者的意愿表达。
假如死者生前留有遗嘱,那就要按遗嘱来履行。
根据新的《民法典》相关规定,有效的遗嘱包括书写遗嘱,打印遗嘱,录像遗嘱等等,但是打印遗嘱和录像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才有效。
属于打印遗嘱的,遗嘱人和见证人必须在遗嘱的每一页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假如死者生前有多份遗嘱,而且遗嘱内容相互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众多具有继承权的人根据死者的遗嘱内容办理财产继承手续就可以。
不过目前有些地方在办理房子过户的时候,即便你有遗嘱,也需要提供经公证处公证过的相关手续。
第三、没有遗嘱的处理方式假如死者突然去世,没来得及留下遗嘱,那就只能通过公证处进行遗产公证的方式来处理。
在进行遗产公证的时候也要分3步来。
(1)确定财产份额。
假如死者有多个继承人,正常情况下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可以平分死者的财产的,比如死者留下了一套200万的房子,但是有两个继承人,那按理来说每个继承人可以获得100万的资产。
但从实际情况来看,至于每个继承人应该分得多少遗产份额,也要看他跟死者的亲密关系。
比如死者生前有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跟父母一起住,平时父母的开支都是由这个子女来承担,父母的养老都是由这个子女负责,那他完全可以要求继承更多份额的遗产。
而另一个子女对父母从来不闻不问,父母留下遗产才想着过来争遗产,这种情况可以要求他降低遗产继承份额。
当然如果双方协商不成,那就只能起诉到法院了。
(2)房产评估。
在去办理公证手续之前,并不是说大家认为这个房子值多少钱,公证中心就认可是多少钱,而是大家必须找专业的评估公司对房子进行评估,然后开出评估报告。
但在对房子进行评估的时候会收取评估费,至于评估费是多少,目前不同地方收费标准不一样。
比如深圳二手房评估标准,200万以内的单笔费用500元,超过200万的按照0.04%收取。
(3)办理遗产公证手续。
在具有继承权的人协商完遗产继承方案之后,大家可以叫上所有具有继承权的人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大家需要带上自己的身份证,以及死者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继承权人证明)、房产证相关资料、房产评估报告到当地的公证处办理。
如果有一些继承人放弃继承了,也要提供经公证处公证过的放弃遗产继承证明,如果某些继承人不能到场,也要提供经公证处公证过的委托书。
第四、确定继承方式。如果父母去世之后留下一套房,假如只有一个子女就好办,子女直接把房产按照相应的手续过户到自己名下就可以了。
但如果死者有多位继承人,但只有一套房,怎么分是比较麻烦的一件事情。
对这种情况继承人可以自行协商看怎么处置财产,一般有两种处置方式。
第一种,由其中一个人独立继承这个房产,然后支付一定的现金给另一个继承人;
第二种,将房子拍卖掉,然后双方根据继承的份额划分财产就可以。
第五、房产过户。办理完公证手续之后,接下来就要办理房产过户,房产过户跟正常的买卖房过户手续是一样的,大家需要持继承人的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遗产公证书,死者的死亡证明,以及房产证原件等资料,到当地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就可以。
但通过遗产继承的方式过户,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包括税费、契税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