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债务人的家里去要账,算不算非法入宅?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都说借钱容易要账难,债务违约现象屡屡上演,甚至不少债务人在债务到期后玩失踪,电话不接、信息不回。
这时心急如焚的债权人会选择“上门要账”,站在债权人的角度来看,这本身无可厚非,但提醒大家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稍不留意就可能被拘留甚至判刑。到头来,账没要到,反而惹了一身麻烦。
上门要账算不算“非法入宅”?上门要账的尺度该如何拿捏?下面我们就结合实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给大家普及一下:
一,非法侵入住宅非法侵入住宅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未征得住宅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强行闯入住宅,比如破门而入、推搡而入等形式;二是虽征得同意进入,但在被要求退出时仍然拒绝退出(赖着不走)的行为。
以上两种情况都属于“非法侵入住宅”的范畴,或多或少地影响到住宅权人的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宁。
在我国,对私有住宅的保护力度是很大的,从宪法到刑法,再到治安管理处罚法,都对公民住宅不容侵犯作出了明确规定和约束:
《宪法》第39条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刑法》第245条第一款规定:犯非法搜查罪和非法侵入住宅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9条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由此可见,非法侵入住宅的行为可能违法、触犯刑法甚至违宪,如果情节较轻,比如“赖着不走”,没有发生打骂、打砸行为,那么可能会被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如果情节较为严重,同时伴随着一些其他违法行为,比如非法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打砸财物等行为时,则可能面临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判罚,这个时候就不是违法行为了,而是犯罪行为。
举个例子讲,2015年的时候,石家庄周某受雇于某投资公司,公司前期借给某债务人丁某一笔贷款,贷款到期后,债务人违约;
投资公司老板派员工周某对债务人进行“贴身跟随”,某日,周某跟随债务人丁某来到家中要账,丁某无力偿还,并要求周某离开,但周某拒不离开,并在丁某家中“住了下来”,连续在丁某家中吃喝住了5天;
无奈之下,丁某报警,后来周某被抓获,先被刑事拘留,后被依法判处4个月的拘役。
在这个案例中,周某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在住宅权人丁某要求其离开时,仍然拒绝离开并滞留了5天,给丁某正常生活和生活安宁带来了不便和困扰,最终周某非但没要到账,还被处以拘役。
一边是公民住宅受法律保护,一边是债权人要账心切,那么上门要账时的尺度该如何掌握呢?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进入住宅前,一定要征得住宅权人的同意,万不可强行闯入,一旦强行闯入,那么肯定属于“非法侵入”的范畴,这个时候有理都变成没理了;
2,进入住宅后,约束好自己的行为,不要出现打骂、打砸等行为,更不要出现搜查、限制人身自由等行为,正常的交流是不违法的;
3,在住宅权人要求离开时,不要滞留,及时离开,千万不要长时间滞留;
4,上门前最好带着借据等能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材料,万一对方报警,那么借据就是最好的证明,证明上门的原因是经济纠纷,而不是扰乱治安或其他意图;
5,有条件的话最好录音录像,以免债务人“自导自演”,一旦中了圈套被贴上“非法侵入”的标签就麻烦了。
另外,债务人违约的前提下,除了上门要账,还有很多其他合法且有效的要账方式,最有效的莫过于诉讼,只要把官司打赢了,债务人在规定时间内不还钱,那么可以请求强制执行,司法部门自然会代替你上门要账,而这种方式是最合理、合法的。
写在最后:债务人虽然违约在先,但他其他的权益还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债权人不能单凭债务人“有错在先”就对债务人的其他合法权益进行侵犯或践踏,这是显而易见的违法或犯罪行为,一些纠纷的解决方式必然是要在法律框架下完成的,“非法入宅”使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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